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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省继续深入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1日

信息来源:

关于印发全省继续深入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

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辽安委办〔201629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单位:

201642916时许,深圳市光明新区精艺星五金加工厂发生铝粉尘爆炸事故,截至56日,已造成4人死亡、6人受伤,其中5人严重烧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事故进行了通报,并要求各地继续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巩固近年来全省冶金等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成果,继续深化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要求和我省实际,制定全省继续深入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530


 

全省冶金等工贸行业粉尘防爆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李希书记、陈求发省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以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为重点,以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为手段,坚持关口前移、重在治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有效防范粉尘涉爆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在巩固近年来全省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计划再利用3年时间,继续深化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企业的工艺设备、技术措施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夯实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全面掌握全省粉尘涉爆企业基本情况,做到“一地一册、一企一表、一隐患一措施”。

二、    检查整治内容

(一)安全管理检查整治内容


1.企业证照情况;

2.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3.企业建立粉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

4.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检查,检查记录台帐实现闭环管理情况;

5.企业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

6.企业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情况;

7.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8.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使用情况;

9.其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检查的内容。

(二)现场检查整治重点内容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情况。

2.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法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的情况。

3.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情况。

4.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风送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情况。

5.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情况。

6.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情况。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情况。

8.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情况。

9.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情况。

10.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情况。

11.其他重大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等情况。

三、    整治范围

利用3年时间,实施全覆盖地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主要包括:金属制品加工业中产生镁粉、铝粉、铝铁合金粉、钙铝合金粉、铜硅合金粉、硅粉、锌粉、钛粉、硅铁合金粉;农副产品加工业中涉及生产或产生玉米淀粉、大米淀粉、小麦淀粉、果糖粉、果胶酶粉、土豆淀粉、小麦粉、大豆粉、大米粉、奶粉、乳粮粉、饲料、鱼骨粉、血粉、烟叶粉尘;木制品、纸制品加工业中涉及木粉、纸浆粉;纺织品加工企业中产生聚酯纤维、甲基纤维、亚麻、棉花;橡胶及塑料制品加工业中涉及树脂粉、橡胶粉;冶金、有色、建材行业煤粉制备褐煤粉尘、褐煤和无烟煤(8020)粉尘;其他粉尘如硫磺、过氧化物、染料等所有粉尘涉爆企业。

四、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由省、各市安委会办公室综合协调,省林业厅、省质监局、省农委、省消防局、省安监局等省及各市对应部门按照职权负责各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一)宣传发动阶段

1.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和《工贸行业可燃性粉尘作业场所工艺设施防爆技术指南》的宣贯及深圳“4.29”粉尘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提高对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2.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在原有调查摸底基础上,对冶金等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涉爆企业重新进行一次梳理和调查摸底,建立台帐,并于2016910日和1125日前分别将《粉尘涉爆企业基础情况调查表》(附件1)、《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员30人以上金属粉尘涉爆企业检查整改情况调度表》(附件2)和2016年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省局安全监管四处。

3.加大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深圳“4.29”粉尘爆炸事故教训,通过采取集中举办专题培训班方式,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粉尘涉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粉尘防爆集中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省安全生产监管局近期将组织举办全省各级安全监管人员粉尘防爆专题培训。请各地、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组织粉尘涉爆企业的专题培训,重点解决如何查、如何改、如何防的问题。

 (二)自查整改阶段

1.企业要按照检查内容进行认真细致自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建立一企一表台帐,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时限和防范措施,建立一隐患一措施。企业应将专项整治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结合起来,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要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员参与的标准化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企业自查整改情况,按照属地相关部门确定的时限及时报送自查整改情况。

2.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督促指导企业开展自查工作。要按照检查内容要求,每年至少对本辖区内所有粉尘涉爆企业自查自改情况进行一次大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督促企业认真整改。

(三)验收总结阶段

1.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工作计划,集中对企业的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力争验收一家合格一家,并建立一地一册。要注重总结企业好的经验做法,发挥典型引领作用,推动粉尘防爆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深入开展。

2.省安委办将适时对各地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并通报全省。各地2017年、2018年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分别于当年的1125日前报送省局安全监管四处。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深圳“4.29”粉尘爆炸事故,是继秦皇岛“2.24”、江苏昆山“8.2”和台湾“6.27”粉尘火灾爆炸事故后,又一起粉尘爆炸事故,教训十分深刻。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危害性的认识,务必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粉尘涉爆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进一步巩固近年来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2.落实责任,强化指导。各地、各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等要求,按照《工贸行业可燃性粉尘作业场所工艺设施防爆技术指南》,认真组织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必要时可发挥第三方机构及安全生产专家作用,帮助企业查问题、找隐患、促整改。要指导金属制品、木制品、农副产品加工等重点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要完成与省、市、县隐患排查治理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自报的信息化管理。要指导企业落实“四个清单”检查制度,解决整治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工作不深入等问题,实现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做到整改彻底,根除隐患,实现专项整治效果。各地、各部门及企业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演练要体现实战化,针对性、有效性要强,不断提升政府、部门和企业应急反映和处置能力。

3.严格执法,从严治理。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粉尘防爆专项整治执法工作力度,对涉及除尘系统不规范、粉尘清扫制度不落实等突出问题的企业,要坚决采取停产整改措施。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实施挂牌提级督办,确实不能整改的,要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对违法违规组织生产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要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责任。对作业场所超过30人和劳动密集型的粉尘涉爆企业要进行重点执法检查,加大日常执法检查频次,切实达到责任落实、措施到位、工作深入、管理闭环的工作要求,坚决防止发生较大以上群死群伤生产安全事故。

4.强化调度,定期通报。各地、各部门要及时调度工作信息,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具备条件的地区,树立12家示范样板企业,省安委办将组织现场观摩交流,并向全省推广,以此推动全省粉尘防爆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地区,将全省通报。

联系人及电话:谢学军,024-86907739,杨明,024-86902526

 

总局文件链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广东深圳精艺星五金加工厂“4.29”粉尘爆炸事故的通报

转载文件来源: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2016年5月9日发布

转载文件地址:http://zfxxgk.chinasafety.gov.cn/portal/source.do?method=detailedInfo&id=0432817015044C6EEA36931331D92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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