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5日
信息来源:非煤矿山处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注销岫岩满族自治县
东方盛惠理石矿等6家非煤矿山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批复
辽应急非煤〔2018〕7号
鞍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注销岫岩满族自治县东方盛惠理石矿等6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请示》(鞍安监〔2018〕18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0号)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注销岫岩满族自治县东方盛惠理石矿等6家非煤矿山企业(详见附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厅将统一向社会公告注销企业名单。
二、请你局负责收回上述6家被注销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三、请你局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监督、指导有关地区做好已注销企业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严防无证生产经营现象发生。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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