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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公告(2020年第35号)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1日

信息来源:规划和科技处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公告

(2020年第35号)
 

  依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规定,按照《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应急管理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2号)要求,经辽宁省应急管理厅依法定程序审核,同意阜新衡天矿山设备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换证,资质有效期至2025年12月6日,现予公告。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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