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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18日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处

13.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
 

  子项

  无

  实施机关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

  法律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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