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年08月06日
信息来源:
举报受理范围:受理对驻在部门处级(包括二级巡视员)及以下党员涉嫌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举报;受理对处级(含二级巡视员)及以下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举报。
省管干部不在受理范围内。
举报电话:024-23269300
举报邮箱:zsyjtjjz2019@126.com
来信请寄: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号 驻辽宁省应急管理厅纪检监察组(邮编:110032)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机关纪委举报受理范围及方式
举报受理范围:受理对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廉洁建设、行风建设的举报和投诉。
举报电话:024-86896065
举报邮箱:jgjw.syjt@ln.gov.cn
来信请寄: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号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机关纪委(邮编:110032)
【关闭窗口】
【打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