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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督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6日

信息来源:行业协调处

省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

专项治理行动督查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系列专项整治行动的决策部署,根据《辽宁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安委〔2018〕4号)和《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督查工作的通知》(辽安委明电〔2018〕23号)要求,省安委会办公室组织住建厅、交通厅、水利厅、人防办、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通信管理局、省安监局等部门,抽调专业人员,组织精干力量,聘请专家,由相关厅局领导带队,组成7个督查组,对全省14个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看鉴证资料、现场实地抽查等形式,对全省14个市83处建筑工地进行了抽查,涉及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企业建设工程、公路工程、港口工程、水利工程、人防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通信工程等工程项目,重点对深基坑、高层脚手架、高大支模、大型吊装、塔吊和施工升降机安拆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共发现问题隐患665项,对6个项目责令停工整改,对4个项目的塔吊责令停止使用。各督查组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形成清单,提交给各市政府,并要求各市政府责成相关部门监督整改,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牵头部门和时限要求,跟踪问效,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并将整改完成情况报省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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