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11月30日
信息来源:安全监督管理二处
关于深刻吸取江西丰城电厂
“11.24”坍塌事故教训 全力做好
冬季施工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辽安委明电〔2016〕64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11月24日7时左右,江西省宜春市丰城电厂三期在建项目冷却塔施工平桥吊倒塌,造成横版混凝土通道倒塌,目前事故死亡人数已上升至67人,现场救援工作仍在进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孙华山亲率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事故救援、开展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事故的发生再一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我省冬季建设施工安全工作,落实事故防范措施,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强化红线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强化安全风险意识,严格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推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防范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严格履职尽责,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级政府及住建、电力、交通、铁路、水利、人防等负有行业领域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安委〔2016〕32号)要求,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排查。要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28号)等建设领域安全法规规章的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针对冬季施工特点,突出桥梁、隧道、涵洞、地铁等地下工程、大型建筑以及企业内部新、改、扩建项目和检维修工程,加大对重点施工环节的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厉查处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真正把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措施落实到项目施工的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建筑施工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强化主体意识,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各相关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指导、督促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落实各相关主体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单位要及时支付安措费用,确保工程工期合理。施工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的有关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经理要严格执行现场带班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严禁不顾安全生产条件抢工期、赶进度。监理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发现隐患要立即督促施工企业整改。要督促各方主体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杜绝“三违”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切实把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四、突出防控重点,切实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一是对基坑支护、土方(隧道)开挖、脚手架、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制定专项施工方案,严格履行审批和专家论证、技术交底、组织实施和分步验收等规定程序,有效降低施工现场系统性安全风险。二是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重点做好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的检测验收和维护保养,保证各种安全限位保险装置灵敏可靠,符合安全使用要求。要加强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的安装(含顶升、加节)、拆除环节管控,严禁在大风、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进行安装(含顶升、加节)、拆除作业。三是要针对冬季施工现场易发火灾的规律和特点,严格履行动火作业审批手续,加强施工现场动火管理;重点完善可燃、易燃、动火作业等防火重要场所和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强化现场和生活区临时用电管理,严格消防安全责任制、防火巡查检查等制度的落实。四是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培训手段和形式,对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冬季安全教育培训;同时与“三级教育”、技术交底相结合,重点强调冬季安全施工注意事项、防范要求,切实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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