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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8日
信息来源:安全监督管理四处
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
(2015年第10号)
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暂行)的通知》(辽安监管四〔2011〕115号)等有关规定和相关行业评定标准,经评审单位评审合格,评审组织单位审核认定,东芝电梯(沈阳)有限公司等35家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为辽宁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现予公告。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3年。
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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