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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年07月30日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处
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再压减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的通知
辽安监审批〔2018〕1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完成2018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等相关任务,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经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研究决定,将安监系统负责的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等4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再压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三、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四、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审批时限由45日压减至30日。
以上4项再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从2018年7月31日起执行。
请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认真梳理任务,明确责任,及时修改审批事项指南并按规定进行公示,不断提高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水平。
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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