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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公告(2019年第11号)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08日

信息来源:制造业安全监管处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公告

(2019年第11号)

 

  根据《辽宁省2018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辽淘汰组〔2018〕2号)要求,省应急厅(原省安全生产监管局)于2018年10月12日,将存在多项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的辽阳钢铁有限公司纳入安全生产不达标应限期整改的“黄牌”企业名单并予以公告。

  目前,辽阳钢铁有限公司已完成了问题和隐患的整改,并经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复查验收合格。现将该企业从“黄牌”企业名单中撤除,同时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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