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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保障中心2022年度单位预算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4日

信息来源:辽宁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保障中心

辽宁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保障中心

2022年度单位预算

 

 

 

2022年3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辽宁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保障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辽宁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保障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2年辽宁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保障中心单位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辽宁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保障中心关于印发

《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辽森防应急发〔2022〕3号)

 

各部门:

  《辽宁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保障中心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经中心领导班子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辽宁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保障中心

                               2022年2月22日

 

辽宁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保障中心

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按照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2016〕44号)和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辽财预2016〕717号)精神及省应急管理厅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公开原则

  预决算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预决算信息公开遵循依法依规、真实准确、全面及时的原则。

  二、公开主体

  党政群工作部负责本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回应社会关注情况,及时解疑释惑,避免公众误解。

  三、公开时间

  单位预决算应在省应急管理厅预决算批复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

  四、公开内容

  (一)公开文件。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二)单位概况。包括单位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实有人员等情况。

  (三)预算收支情况。包括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等。

  (四)情况说明。包括预决算年度收支、政府采购、“三公经费”、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五)名词解释。对预决算相关专业名词进行解释说明。

  五、公开方式

  预决算信息公开以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上设立的“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为主要平台,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具体路径:首页→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财政信息→财政预决算)。

  六、公开程序

  党政群工作部财务人员填写预决算公开文本及报表,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履行信息发布审批程序后,在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七、附则

  1.本办法未涉及事项,按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本办法由党政群工作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第二部分 辽宁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保障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的技术支持和保障工作。协助省森防指办公室开展应急值守、森林草原火灾监测预警、火案调查、评估统计、防灭火宣传培训、队伍建设、应急演练、物资管理等工作。协助森防指办公室做好省级森林消防专业力量开展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协调保障工作。

  (二)协助省应急管理厅做好全省航空应急救援协调保障工作。协助制定全省航空应急救援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为森林草原火灾防治和“空地一体化”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协助指导各市航空应急救援机制建设、项目建设、场站建设、队伍建设等。协助指导航空应急救援培训、演练和人才培养。

  二、机构设置

  辽宁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保障中心经省委编委会研究决定于2021年2月设立,为省应急管理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

  中心内设三个部门,分别为党政群工作部、防灭火保障部、航空应急救援保障部。

 

第三部分辽宁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保障中心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331.86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1.8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331.86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300.66万元;

  2.项目支出31.2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

  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2022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331.86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2021年无预算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辽宁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保障中心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辽宁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保障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具体为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0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辽宁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保障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 “三公”经费预算为4.96万元,比上年增加4.96万元,增长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1年经费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为2021年无预算资金。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1年经费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为2021年无预算资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1年无预算资金;公务用车运行费4.96万元,比上年增加4.96万元,增长100%),比上年增加4.9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预算资金。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2021)年

2022

合计

0

4.96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0

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4.96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公务用车运行费

0

4.96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辽宁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保障中心2022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辽宁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保障中心2022年应编制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2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第五部分 2022年辽宁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保障中心单位预算批复表

 

  附件:2022年辽宁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保障中心单位预算批复表(点击超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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