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预警信息

我省将出现雨雪冰冻大风寒潮天气,省减灾办下发工作提示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3日

信息来源:应急指挥中心

12~14 日我省将出现雨雪冰冻大风寒潮天气
14日将进入气象意义的隆冬

 

  摘 要 受高空槽和地面气旋共同影响,预计 1 月 12~14 日我省将出现雨雪冰冻、大风、寒潮天气,降雨前西部、东南部及沿海地区局部有大雾。12 日凌晨至夜间,东南部地区有小雨到中雨,其他地区有小雨;13 日凌晨开始,除南部外,其他地区自西向东出现雨转雪,沈阳、鞍山、抚顺、本溪、辽阳、铁岭地区和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及凤城、宽甸、建平有小雪到中雪(2~5 毫米),其他大部地区有小雪(0.1~2 毫米),东部、西北部地区新增积雪深度为 1~5 厘米,东部山区局部有冰冻,全省将出现道路湿滑、结冰或积雪,降雪将于 13 日夜间结束。海区最大阵风 9~11 级,陆地 7~10 级。雨雪过后全省气温将下降 10~25℃,15 日早晨气温达最低,东部地区最低气温将低至-30~-25℃。14 日我省将进入气象意义的隆冬,气温将由前期较常年偏高转为偏低,且 20 日前持续偏低。需防范雨雪冰冻、寒潮、大风天气对春运、人体健康、疫情防控、设施农业、能源供应、海上航运等的不利影响。

  一、天气形势分析

  1 月 10~11 日,受 500hPa 高压脊控制,全省气温明显回升,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12~13 日,500hPa 华北地区有高空槽东移,850hPa 配合有低涡,低涡前部有西南低空急流向我省输送暖湿空气,比湿达到 4~6g/kg,水汽条件充沛;地面有低压倒槽东移并逐渐加强为气旋,动力抬升条件较强;全省将出现一次明显的雨雪天气过程,雨雪前局部有大雾。12 日凌晨至夜间,降水相态以雨为主;13 日凌晨开始,850hPa锋区东移南压、对流层低层气温下降,除南部外,大部地区将出现雨转雪过程;东部地区受气旋北侧锋区影响,对流层低层有逆温,降雪量较大、局部有冰冻。13~14 日,全省大部地区受锋后偏北气流控制,地面受冷高压前部影响,气压梯度加大,将出现大风、寒潮天气,气温将由前期较常年偏高转为偏低。

  二、天气预报

  预计 1 月 12~14 日我省将出现雨雪冰冻、大风、寒潮天气,降雨前西部、东南部及沿海地区局部有大雾。12 日凌晨至夜间,东南部地区有小雨到中雨,其他地区有小雨;13 日凌晨开始,除南部外,其他地区自西向东出现雨转雪,中东部地区有小雪到中雪,东部山区局部有冰冻;降雪将于 13 日夜间结束。雨雪过后各地气温下降 10~25℃,气温将由前期较常年偏高转为偏低。具体预报如下:

  1.大雾预报

  11 日夜间至 12 日上午,大连、本溪、锦州、营口、阜新、盘锦地区及岫岩、宽甸、凤城局部有大雾。

  2.雨雪冰冻预报

  12 日凌晨至 13 日夜间,沈阳、鞍山、抚顺、本溪、辽阳、铁岭地区和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及凤城、宽甸、建平小雨转小雪到中雪(雨雪总量 5~10 毫米,雪量 2~5 毫米),其中,岫岩、新宾、本溪县、桓仁、凤城、宽甸局部有冰冻;大连地区及丹东市区、东港有小雨到中雨(5~15 毫米);其他地区小雨转小雪(雨雪总量 1~10 毫米,雪量 0.1~2 毫米)。全省将出现道路湿滑、结冰或积雪。沈阳、鞍山、抚顺、本溪、辽阳、铁岭地区和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及凤城、宽甸、建平新增积雪深度为 1~5 厘米,其他地区无明显积雪。

  3.大风预报

  12 日夜间至 14 日夜间,渤海北部、渤海中部、渤海海峡偏南风转偏北风 7~8 级,阵风 9~11 级,黄海北部偏南风转偏北风 7~8 级,阵风 9~10 级;大连、鞍山、丹东、锦州、营口、阜新、朝阳、盘锦、葫芦岛地区偏北风 6~7 级,阵风8~10 级,其他地区偏北风 5~6 级,阵风 7~9 级。

  4.寒潮预报

  13~14 日,我省南部、西部地区气温将下降 10~15℃,其他地区下降 16~25℃。15 日早晨气温达最低,抚顺、本溪、铁岭地区及宽甸、凤城最低气温为-25~-20℃,山区局部可达-30~-25℃,其他地区为-20~-15℃。

  14 日我省将进入气象意义的隆冬,气温将由前期较常年偏高转为偏低,且 20 日前持续偏低。

  三、相关建议

  1.目前正值春运高峰期,需防范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路面湿滑、道路结冰或积雪对交通的影响,建议做好交通疏导和管理工作。

  2.防范气温骤降和持续偏低对人体健康和疫情防控的不利影响,建议公众出行注意防寒保暖,预防感冒及心脑血管等疾病的发生。

  3.雨雪冰冻、寒潮、大风对设施农业及养殖大棚有不利影响,建议提前防风加固,及时清除棚面积雪或结冰,加强棚内温度调控。

  4.寒潮天气易造成供暖需求增大,提前做好煤电油气等能源调配和供电、供水、供气安全管理工作。

  5.风力较大,海上航运和作业渔船注意航运安全;陆地提前加固户外围板、棚架、广告牌等易被风吹落的搭建物,防范大风对高空作业等的不利影响。

  6.提醒沿海港口、海上石油钻井平台、渔业捕捞、沿海养殖、航运等行业密切注意天气及冰情变化,提前采取预防措施,减少海冰危害。

  

  气象意义的隆冬定义:5 天滑动平均气温稳定<-10℃的第一天为隆冬的开始日期,而 5 天滑动平均气温稳定≥-10℃的第一日的前一天是隆冬的结束日期。全省超过 70%的市地进入隆冬,定为我省隆冬开始日;超过 70%的市地退出隆冬的当天,定为我省隆冬结束日。我省常年进入隆冬的时间为 1 月 1 日,结束时间为 2月 3 日,持续时间为 34 天。

 

关于做好近期大风寒潮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提示
 

各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省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据部防汛抗旱司发布的预警信息提示和省气象部门预报,受高空槽和地面气旋共同影响,预计1月13日~20日前后我省将出现一次明显的大风、寒潮天气过程,气温将下降10~25℃,15 日早晨气温达最低,东部地区最低气温将低至-30~-25℃,气温由前期较常年偏高转为偏低,且20日前持续偏低。且受冷空气影响,部分地区有冰冻,海区最大阵风 9~11 级,陆地 7~10 级。为进一步做好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工作,根据省减灾办与省气象局等部门联合召开的自然灾害风险形势综合会商会结果,请各地区、各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落实落细此次大风寒潮天气应对各项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一是强化监测预警。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天气过程,加强与气象、应急、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消防、电力等部门联合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报和预警信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等渠道,提前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和防灾避灾提示,提高群众风险防范意识,严防人员伤亡事件发生。

  二是强化指导协调。积极指导和督促各类生产企业、建筑施工和户外作业现场加强大风、降温天气下的安全生产防范,督促采取必要防护措施,严防因大风天气引发安全责任事故。目前正值春运期间,要重点关注灾害性天气对春运交通、设施农业、城市运行等影响,加大路况巡查,指导农业生产主体及时清除棚顶冰雪,加强除雪车、融雪剂等抢险物资储备,全力做好突发险情应急处置。

  三是强化关口前移。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细化落实灾害防范应对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实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响应并采取切实措施做好防范应对工作,积极推动交通、电力、供暖、通信、能源等部门按职责落实保供保畅措施,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等重点群体关心帮扶救助力度,提前落实保暖措施,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节。

 

                              辽宁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12日

【关闭窗口】

【打印文章】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