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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1日
信息来源:调查评估和统计处
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
辽安委督〔2022〕4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省安委会《辽宁省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等规定,经省安委会研究决定,对你市新时代辽科(阜新)爆破公司“9·15”一般事故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有关部门尽快开展事故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你市负责批复结案。事故结案后,请将事故调查报告全文公开,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及政府批复文件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请自接到本督办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按有关规定完成督办事项,并向省安委会办公室书面报告。
联系人及电话:王乾,024-86894775。
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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