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故挂牌督办

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2022〕1号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4日

信息来源:调查评估和统计处

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

辽安委督〔2022〕1号

 

沈阳市人民政府:

  根据《辽宁省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的规定,经省安委会研究决定,对你市辽中区老大房镇“3.9”较大淹溺事故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有关部门尽快开展事故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你市负责批复结案。事故结案后,请将事故调查报告全文公开,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及政府批复文件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请自接到本督办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按有关规定完成督办事项,并向省安委会办公室书面报告。

  联系人及电话:王乾,024-86894775。

 

 

                               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3月10日

【关闭窗口】

【打印文章】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