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安全生产“黑名单”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6日
信息来源:安全生产执法安全局
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
1 |
大洼县光明化工厂 | 1.氧化车间一出料管线震动,未设安全阀。 2.没有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设置气体声光报警器。 3.氧化工艺为重点监管化工工艺,未实现自动化控制。 责令停产整顿。 |
2 |
辽宁世星药化有限公司 |
1.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与国家标准不符,已签发的作业票错误。 2.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没有实现自动控制。 暂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 |
3 |
鞍山市天长化工有限公司 |
1.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场所多处电气不防爆。 2.使用国家明令淘汰设备。 责令停产整顿。 |
4 |
盘锦天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1.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等安全设施处于非正常工作状态。 责令完成整改前不得投产。 |
【关闭窗口】
【打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