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关于印发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2日

信息来源:办公室

关于印发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

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辽安监办〔2017〕18号

 

省煤监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5日

 

 

 

  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

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助力深化全省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安监总厅宣教函〔2017〕82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2017〕22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一)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舆论引导。

  1.工作要求:加强省内外舆情研判,针对涉及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误导和不实信息,客观及时、有说服力地发声,澄清事实,解疑释惑,增强各方对我省安全生产稳中向好的信心。

  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牵头落实。

  2.工作要求:按月度、季度及时发布解读社会关注的安全生产重要指标数据,引导全省各界正确认识安全生产形势。

  责任处室:考核和统计处牵头落实。

  (二)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工作要求:按有关规定,及时在局网站公开落实国家、推动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重点项目,重大危险源、重点行业领域在线监控及预警等重大安防技防工程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

  责任处室:规划科技处会同有关处室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三)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工作要求: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在局网站集中发布、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等方式,及时查看社会意见,做好收集采纳工作,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

  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牵头落实。

  (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公开。

  工作要求:围绕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目标,汇总形成并统一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通过局网站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达到“惩治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落实。

  (五)公开优化营商环境信息。

  1.工作要求:在局网站集中公开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公开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等信息。

  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会同有关处室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2.工作要求:以推进营商环境建设为主题,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暨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周活动,制定活动方案,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渠道,围绕全省推进营商环境建设相关举措、取得成效等,组织开展相关主题活动,加大宣传力度。

  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牵头落实。

  (六)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

  工作要求: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在局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预决算信息,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

  责任处室:办公室牵头落实。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七)公开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

  工作要求:在制定全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安全生产监管政策,以及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举措时,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相关主体的参与度。认真关切和主动收集社会公众对相关政策措施意见建议,主动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

  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会同有关处室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八)公开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

  工作要求:加大推动技术改造升级,淘汰落后产能和安全保障水平低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作业和单班作业超千人矿井科技减人行动等方面政策措施及其执行情况公开力度,在局网站公开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

  责任处室(单位):省煤监局、规划科技处、制造业监管处会同有关处室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

  (九)公开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信息。

  工作要求:及时发布重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及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在局网站公开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开设专栏公布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

  责任处室:应急救援中心、综合处、政策法规处、执法监察局会同有关处室分工落实。

  五、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十)完成“互联网+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工作。

  工作要求: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互联网+政务服务”,梳理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规范完善办事指南,通过局网站集中全面公开。

  责任处室: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规划科技处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十一)进一步推进“五公开”工作。

  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总局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要求,年内要将“五公开”(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保持与公众沟通的渠道畅通,在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中及时回复并公开意见采纳情况。

  责任处室:办公室会同有关处室分工落实。

  (十二)明确公文公开属性。

  工作要求: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印发的公文,要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密级、保密期限等。主动公开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出现修改、废止、失效情况的,要在局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上作出明确标注。

  责任处室: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会同有关处室分工落实。

  (十三)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工作要求: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要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责任处室:办公室牵头落实。

  (十四)加强重要会议信息公开。

  工作要求: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等重要会议精神,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要积极通过网络或新媒体直播等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并将列席会议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牵头落实。

  (十五)加大建议提案信息公开力度。

  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有关安全生产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责任处室:办公室牵头落实。

  (十六)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

  1.工作要求:加强对政务舆情的监测,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并做好归口报送、应对处置工作。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

  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会同有关处室分工落实。

  2.工作要求: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尽量用图表图解、影音、访谈等更直观形式及时解读政策信息;通过媒体吹风会、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深入解读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性文件制定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以及工作措施等,年内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加大召开新闻发布会频次,积极、主动回应公众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并公布回复情况和公众满意程度。要落实好“网络回应人”制度,及时答复公众在“网络回应人”平台上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诉求。

  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会同有关处室分工落实。

  (十七)加强指导监督工作。

  工作要求:制定推进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监督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做好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做好局网站日常监测。

  责任处室:办公室牵头落实。

  

【关闭窗口】

【打印文章】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