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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应急管理厅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公告(2022年第3号)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10日

信息来源:调查评估和统计处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公告

2022年 第3号

 

大连坤马燃气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0日23时左右,普兰店区商业大街130号楼5单元402室发生较大管道液化石油气泄漏爆炸事故,共造成9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797.5万元。你单位作为普兰店区商业大街130号楼的液化石油气供气单位,未依法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按《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

  本机关于2022年1月7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辽> 应急罚〔2021〕事故1-1号),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依法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24-86894775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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