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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关于加强我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监管》(第0533号)提案答复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04日

信息来源: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二处

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关于加强我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监管》

(第0533号)提案答复
 

包秀梅委员: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省化工行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监管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结合我省实际,现针对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严格规划布局与市场准入的建议

  我省高度关注化工行业规划布局和市场准入。按照工信部等6部门《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应急管理厅等7部门印发《辽宁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明确要求不得在已认定的园区外新改扩建化工项目,有序推进园区外企业向规范的园区搬迁。2024年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省应急管理厅等4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化工项目准入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新建(含搬迁改造)化工项目必须进入符合相关规范的化工园区,一律不得在化工园区外建设化工企业及项目,安全、环保基础设施不完善或长期不能稳定运行企业一律不得新改扩建化工项目。对于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应急管理部门严格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查,确保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准入。

  二、关于加大监管力度与协调机制的建议

  2025年1月,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小化工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重点对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外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整治。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的企业,要求依法严厉打击;对于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生产化工产品的小企业、小作坊、黑窝点,有关线索要求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2025年2月,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关于强化危险化学品“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管理的措施》。目前我省正在起草实施意见,督促各部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全链条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任务落地落实,破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各环节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

  三、关于提升信息化智能化管控水平的建议

  一是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提升,用好辽宁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完成政府采购,聘请专业第三方技术服务与运维团队,实现24小时不间断值班值守,紧盯预警信息,开展在线巡查抽查,强化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我省已经完成硝化工艺装置监测监控数据接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正在推进氯化、氟化、过氧化、重氮化工艺装置监测监控数据接入系统,指导各地强化数据治理。

  二是推动大型油气储存企业健全完善“4321”风险防控工作机制。目前,全省5家大型油气储存企业已全部建设应用智能化管控平台,配备投用气体检测、紧急切断、视频监控、雷电预警4个系统,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严格按要求落实3类包保责任。持续推动5家大型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应用水平,提高平台数据质量,丰富应用场景。

  四、关于强化管理措施与应急救援的建议

  我省依据《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1号)对失信企业进行管理。根据第八条,应急管理部门对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对象可以采取下列管理措施:一是在国家有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部门政府网站等公示相关信息;二是加大执法检查频次、暂停项目审批、实施行业或者职业禁入;三是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等基于诚信的管理措施;四是取消参加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的评先评优资格;五是在政府资金项目申请、财政支持等方面予以限制;六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管理措施。

  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方面,以省应急管理厅名义专门向省(中)直有关部门、各市应急管理局印发了《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2025年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强化对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安排部署,推动地区和部门以应急预案为抓手,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优化应急响应流程、强化应急响应措施、夯实应急准备工作等。推动省(中)直有关部门开展省级专项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做好预案内容衔接性审查,强化预案衔接。

  五、关于加大企业安全管理能力的建议

  一是持续推动重大危险源企业各岗位履职,以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应用推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企业不断提升运行优良率,全省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数字化系统运行优良率稳定保持在95%,全国排名靠前。全省涉及“五化”高危工艺的非重大危险源企业均全部建成应用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并持续保持优良运行。

  二是推动重大危险源企业建设应用特殊作业审批与作业管理和人员定位场景功能。全省264家重大危险源企业已全部建设应用人员定位系统(包含人员聚集风险监测预警功能),建设完成率100%;225家重大危险源企业已完成特殊作业审批与作业管理系统建设,建设完成率85.56%,剩余企业计划12月底前完成建设。

  六、关于加大法律法规培训工作的建议

  一是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履职能力。2024年4月举办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视频培训班,邀请国家级专家开展专题授课培训,全省共计1400余人参加。

  二是推进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培训空间建设。指导帮扶辽宁奥克集团化工安全实训基地、辽宁阜新氟产业开发区实训基地、中国石油辽阳石化公司,按照应急部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培训空间建设应用指南加快达标建设。配合应急部进行“十佳”实训基地和培训空间终评,经过最终评审,中国石油辽阳石化公司培训空间获评“十佳”培训空间。

  三是深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组织14市落实工伤预防培训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对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三类人员”1.3万余人(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开展全覆盖、高质量培训,提升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保障水平,促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发展。

  四是持续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全省二级标准化评审单位,加强评审单位日常评审管理工作,2024年完成16家企业二级标准化定级工作。后续将持续开展标准化二级企业现场达标情况“回头看”,发现标准化水平滑坡的,及时提出降低或者撤销标准化等级的意见及整改建议。同时,持续推动各地区高质量开展三级标准化定级工作。

  联 系 人:张一舸,联系电话:024-86901438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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