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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完善我省航空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议》(第1421496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0日

信息来源:办公室

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完善我省
航空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议》(第1421496号)答复

辽应急复字〔2024〕23号
 

王刚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我省航空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航空应急救援事业的关注和支持,经会同各协力单位共同研究,结合我省实际,现针对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2017年,经国家森防指办公室批复,我省正式开展森林防火航空巡护、航空灭火工作,现有航空护林站1处,为辽宁省大连市金普航空护林站;起降场2处,为沈阳财湖机场和朝阳机场。每年,按照应急部统一下达的飞行计划,向通用航空公司租用飞机开展航空巡护及森林火灾扑救工作。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决策下,省应急管理厅积极探索推动建设符合辽宁实际的航空应急救援体系,着眼“全灾种,大应急”综合救援要求,紧贴我省航空应急救援任务实际,坚持统筹抓总,以航空应急救援任务为牵引,以提升航空应急救援能力为核心,理清思路、明确任务、分步实施、有效推进,发展应急救援航空关键力量,完善应急救援航空保障条件,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保障和有力支持。

  一、关于加强顶层设计的建议

  (一)强化组织建设。我省高度重视航空应急救援工作,于2021年成立了辽宁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保障中心暨辽宁省应急救援航空站,按照“应急反应灵敏、功能结构合理、力量规模适度、实施联动保障、遂行多灾种综合救援”的建设思路和发展要求,进一步规范全省航空应急救援体系,摸清航空救援力量底数,整合省内航空救援力量,从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强化了专业保障。搭建航空应急救援调度平台,为统筹调度指挥航空救援,提供高效顺畅的场站、空管、气象、航油、航材等飞行保障。加强与国家部委、军队、企业等资源协同共享,与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省区建立三省一区森林航空消防应急联动机制,不断强化跨区域、跨部门的联勤联动、指挥调度和后勤保障能力,不断提升航空应急救援实战能力。确保灾情发生后,机组接到指令后能够实现快速响应,迅速集结,实现空地一体联合救援行动。

  (二)强化制度保障。省应急管理厅出台了《辽宁省应急救援航空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立足我省现有航空应急资源,统一筹划,合理布局,搭建政企一体、军地一体的组织构架,理顺工作关系,努力做好“指挥平台、航空网络、关键力量、保障条件”建设,加快推进我省应急救援航空体系建设,不断提升航空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强化财政支持。省财政厅持续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将航空应急救援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持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2023年以来,积极争取国家补助资金和国家靠前驻防飞机,保障地面保障人员经费,安排森林草原航空经费5961万元;出台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经费申请、使用、验收结算等责任分工和程序流程等要求,切实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强化协同配合。省林业和草原局会同有关单位印发了《辽宁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23—2030年)》,其中专门对森林草原航空消防能力建设进行了规划,合理布局航站,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森林草原航空消防机动灭火能力、火场侦查能力和综合保障能力,实现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的发展。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政策引导,出台《省金融监管局推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推动金融机构综合运用信贷、保险等多种方式,提升对应急救援领域的金融服务质效;会同省委组织部联合印发了《辽宁省2023年驻辽金融机构推动全面振兴新突破评价激励方案》及其操作细则,引动银行保险机构持续优化对应急救援领域的资金与风险保障服务。通过强化政策引导、深化战略合作、改善优化金融服务等多项举措,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创新产品与服务,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全力满足应急救援领域的资金与保险保障需求。

  二、关于加强直升机起降点建设,形成覆盖全省的三十分钟航空救援圈的建议

  目前我省依托大连金普航空护林站和沈阳财湖机场、朝阳机场驻防航空救援飞机,形成“一点两翼”布局,支援能力覆盖全省重点林区;依托通航机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大型医院等建立了临时起降点47个,在全省重要林区选定航空消防临时起降点108处,森林防火重点区域航空消防覆盖率达到90%以上。

  省交通运输厅制定全省民用航空机场建设规划,指导协调民用机场建设,协调重要航线的开辟、航空运输市场的拓展以及航空运输和通用航空任务的实施等职能。目前已启动《辽宁省通用机场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全省开展通用机场建设,完善通用机场布局,为通用航空应急救援提供基础设施保障。

  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管理局在通用机场建设过程中对机场选址审查和使用许可证颁证、变更等环节给予大力支持,提升审批效率。对于紧急应急救援任务的调机及返回基地飞行,民航管制部门将予以优先保障;对于执行应急救援任务未建立有效联络时,民航空管部门将组织避让救援航线。

  三、关于以“演”带“练”强化专业队伍的建议

  省应急管理厅高度重视训练演练工作,将年度训练演练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确保落实落地,细化责任分工,整体协调推进。“辽宁绿翼-2023”森林草原防灭火综合应急演练共调动5架直升机执行航空灭火任务,展示了我省空地一体化处置森林火灾的技战术水平、应急处置综合能力和应急联动机制建设成果,检视了省、市、县三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实战能力,磨合了各级森防指挥机构联动指挥机制和航空与地面队伍的协同配合能力,锻炼了空地各方面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伍,增强了空地各部门的联动能力,提高了空地一体化处置森林火灾的技战术水平。

  省财政厅按照“大应急、大安全”理念,以财政资金和政策为导向,安排省级专业救援队伍建设资金300万元,加强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和应急演练等各类救援力量统筹。设立应急演练和实训“资金池”,支持开展涉及应急、消防、林草等部门综合性演练,重点支持航空消防演练,有效提升我省航空救援应对能力。

  四、关于建立“补贴、捐赠、保险、商业”共同支撑的运作模式的建议

  省财政厅全面完成省和市、市级及以下应急救援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充分考虑到航空救援工作跨区域性,适度上移支出责任,同时明确“谁调度、谁补助”的应急救援补助原则,设立了包含省级无人机救援队伍在内的省级队伍救援奖励资金,对参与救援的社会救援队伍予以补助和奖励。

  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深化与金融机构合作,推动大型保险机构加大对应急救援领域的保险保障力度。加强与省人保财险公司沟通对接,推进中国人保集团与省政府签署《合作备忘录》事宜,提升对应急救援等领域保险保障能力;省政府与中国人寿集团、中国人保集团、中华联合保险公司等17家中央金融机构签署合作协议,争取大型保险机构在资金、政策等方面对应急救援等领域的倾斜和支持。

  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管理局积极协调辖区具有资质的通航企业参与重大突发事件的救援工作。救援结束后,对于参与应急救援,且具备市级以上地方政府开具证明文件的通航企业,予以通航专项补贴,激励企业参与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您建议中所涉及的各项工作,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金融管理局、省林草局、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按照各自职责,均在全省开展了相关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工作建议,立足用好现有资源、统筹长远发展、突出实战实用,加快推动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

  再次感谢您对航空应急救援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联系人:刘釜麟

  联系电话:024-25811510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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