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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提升安全生产队伍专业水平的建议》(第1421357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0日

信息来源:办公室

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提升安全生产队伍
专业水平的建议》(第1421357号)答复

应急复字〔202422
 

赵利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安全生产队伍专业水平的建议收悉,经省应急管理厅各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将安全生产作为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保障,主要领导同志多次作出批示指示,并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专题听取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形势,部署重点任务。省安委会每年制定印发工作要点,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考核巡查、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推动各方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狠抓安全防范。

  省应急厅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利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下简称行政执法改革)机遇,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严密组织干部教育培训,提升各级干部队伍能力水平。每年开展县区分管领导、市县应急局长专题培训班、全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资格和继续教育培训班,利用应急管理干部学院、辽宁干部在线学习、法治教育网等网络平台进行全覆盖网络培训,提升干部队伍执法能力专业水平,尽管取得一定成效,但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按照您的建议,为进一步增强基层专业执法力量,加强应急管理部门人员配备、提高执法能力、提升人员专业水平、合理优化人员年龄结构。下一步,省应急厅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抓好工作:

  一、持续深化行政执法改革,选优配强行政执法队伍

  一是持续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成果。积极协调配合省委编办,持续推动《辽宁省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落实落地,在全省14个市和100个县区组建了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在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加挂“XX县(市、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牌子,统一行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职责。在朝阳市召开了现场会,学习朝阳市为市级行政执法队补充编制30名人员的经验做法,指导各市配齐建强行政执法队伍,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规模、产业分布、企业数量、自然灾害和安全风险等级等特点,对14个市、100个县(市、区)行政执法进行分类,目前各市县区行政执法队编制都得到不同程度加强。

  二是选优配强行政执法队伍。结合公务员招录、选调生分配、干部遴选、退役军人安置、退出消防员安置等工作,按照编制岗位实际,合理提出人员需求,吸纳急缺人才,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和专业组成。2023年至今,指导各市县(区)利用空余编制,及时招录、转任专业人才652名。2024年,省应急厅接收985高校选调生6名。严格落实应急管理部门双重管理机制,2023年以来,配合各级组织部门对276名市县应急局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考察任免,选优配强领导班子。

  二、注重执法帮扶相结合,不断提升企业从业人员能力

  一是强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等相关取证情况作为必查项,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能力提升,提高本质安全。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督促指导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配备相应专业类别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执法检查中对发现上述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未达到15%左右的,作为整改内容,督促企业按期完成整改。

  二是引导从业人员提升自身素质。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从业人员提升安全工程知识,有效提升企业整体安全能力水平。在工程系列安全工程专业职称评审过程中,对在企业安全生产一线工作,且有中级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人员,视同具有中级职称。在参加高级职称评审过程同等条件人员中,取得注册安全工程的,由评审专家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程度的加分。

  三、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把控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

  一是抓细抓实法律法规基础培训。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能力,组织相关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监督人员利用“中国法治教育网”平台,开展每年度不少于3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在线学习与测试。按照应急、司法有关部门关于执法资格证有关规定,严密组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确保执法人员经过法律法规基础培训,依法依规取得执法资格。同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行政执法监督环节,把控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督促执法人员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证据意识,养成“边执法边普法”、“说理式执法”的习惯,规范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让执法既“长牙齿”又“有温度”。

  二是平战结合提升执法实务能力。持续推进《辽宁省应急管理干部实战大练兵(2023—2025年)实施方案》落实,按照各级应急管理干部3年脱产练兵不少于15天、网络学习不少于150学时,各市、县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人全面轮训,干部队伍适应新时代、奋进新征程、落实新部署、实现新目标的能力显著增强的目标要求,推动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明显提升。持续全面推行“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的“三位一体”执法工作模式。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组织开展日常业务岗位练兵和年度全省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岗位比武练兵活动,搭建执法工作交流学习平台,规范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抽点各地区执法骨干,开展异地交叉执法检查。对每个市执法检查结束后,召开执法检查工作座谈会,交流心得体会,查找短板不足,研究改进措施,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在观摩中学习,在实践中提高,切实提升执法人员发现问题隐患的强烈意愿和能力。

  三是多措并举强化专业知识水平。举办线上、线下全省安全生产执法业务培训班,提升执法人员的理论和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省应急厅在开展专项执法前,均聘请省安委会专家,对执法人员进行专题培训,以达到精准执法的效果)。组织开展县区分管领导和应急局长专题培训班,提升地方政府领导干部和部门负责同志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专业知识。组织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行政执法培训、继续教育和专题培训班,2024年计划开展线下培训13期,1460人次;线上培训3期,860人次。

  四、规范专家管理使用,充分发挥安全专家智库作用。

  一是严格规范管理专家库。省应急厅于2018年组织建立了辽宁省应急管理专家库,库内现有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冶金工贸、建筑燃气、特种设备、消防等16个领域的专家728名;所有专家通过“辽宁省应急管理专家库管理系统”基本实现专家注册、资料审核、分类统计、信息查询等在线管理。辽宁省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心于2021年建立了生产安全预案评审专家库,现有预案评审专家365名。专家的主要来源为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部分技术服务机构。为加强专家库管理,省应急厅于2018年10月制定颁发了《辽宁省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办法(试行)》,2023年4月再次修订了《辽宁省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对专家的选聘、权利义务、查询选用、工作保障、考核解聘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省应急管理专家参与工作和专家库管理建设均依据上述办法组织开展。

  二是合理使用专家库资源。对照权责事项清单,目前省应急管理厅(含辽宁省地方矿山安监局),现有行政许可、执法检查、业务培训、事故调查、应急救援等专家参与工作事项23项。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专家的专业技术优势,特别是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开展“执法+专家”式执法,进行“说理式执法”,让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从业人员在受检中学习,提升执法检查对企业安全能力提升的促进作用。

  三是持续加强专家库管理。加强对专家工作的组织领导,清晰定位厅内各部门在专家工作过程中的监管方式和职责,明确对专家在工作中的职责定位、权利义务。严格专家聘任条件,组建能够满足应急管理各项工作需要的专家库。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对专家库中的专家及时进行轮换、调整、更新。确保专家库能够始终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发挥较好支撑作用。

  五、夯实基层基础,深化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

  为贯彻中央深改委第四次会议精神,省应急管理厅不等不靠、主动作为,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历时3个多月,通过书面和实地调研,深入10个市、18个县(区)和34个乡镇(街道),基本摸清了我省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现状,在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的同时,研究提出有针对性建议。

  (一)以统一设立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为抓手,解决事由谁干问题。进一步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整合乡镇(街道)现有机构和力量,负责应急管理工作,配备专职人员。结合网格化管理,在村(社区)设立应急服务站。将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等内容,建立健全培训考核制度。推动乡镇(街道)平安办与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一体化建设运行,合署办公,实现本地区灾害事故应对处置“三统一”,即统一指挥、统一值守、统一救援。

  (二)以健全基层应急指挥联动平台为依托,解决指挥不畅问题。以信息化推进基层应急管理现代化,充分利用国债资金建设自上而下、贯通各级、平急一体、常态运行,集数据采集、分析、决策、指挥于一体的乡镇(街道)应急指挥平台,实现与相关部门、应急救援队伍、重点单位的互联互通和指挥联动,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指挥智能化、集约化程度。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应急指挥工作机制,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和相关成员单位职责,建立科学规范的应急指挥规则和流程,强化各级应急指挥人员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指挥的快速反应和决策指挥能力,推进应急指挥扁平化、网络化、智能化,确保纵向指挥和横向协调联动,做到平时高效运转、应急快速响应。

  (三)以全力推进基层救援队伍建设为目标,解决量少质弱问题。以“一队多用、一专多能”为目标,统一建设和管理救援队伍,与平安办一体化运行,平时承担监测预警隐患排查、宣传培训、预案编制和应急演练任务,灾害发生时承担组织群众转移避险、初期救援和救灾救助职能,切实解决监测预警“最后一公里”和应急救援“最初一公里”衔接不好的问题。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设一支30人以上,以专兼职森林消防队员为骨干,机关干部、基层警务人员、民兵和属地企业专职救援力量为补充的综合应急救援队。每个村(社区)建设一支10人以上,以“两委”人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员等为主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以乡镇(街道)救援队伍为主、村(社区)救援队伍为辅的“一主多辅”基层应急力量体系,实现应急资源共建共享,联勤联动。鼓励和支持民间力量和社会志愿者参与应急救援,形成“综合+专业+社会”的基层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四)以提升应急装备物资保障水平为导向,解决配备不足问题。建立健全应急装备和物资保障制度,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科学规划和调整储备结构,采取定点储备、分散储备和协议储备等方式,加强基层应急物资储备。特别是指导350个我省自然灾害中高风险等级的乡镇(街道),针对区域特点、易发事故灾害类型和救灾需求,差异化储备应急物资,落实品种、数量、质量和经费。争取中央增发国债项目,支持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物资站、点标准化建设,适时为乡镇(街道)配备风力灭火机、救生艇、应急照明、消防罐车、水下机器人、北斗卫星电话等实用新型装备,提升基层应急装备保障硬实力。采取实物储备、协议储备和产能储备相结合的方式储备应急装备和物资。同时,建立健全动态监管、维护保养和补充更新和发放队伍,提高救援救助“最后一公里”实效。

  (五)以提高基层应急支撑保障水平为突破,解决保障不力问题。紧扣提升基层应急能力这个核心目标,充分考虑镇村的财力、物力和承受力,加大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资金支持力度,将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队伍建设、培训演练、装备购置、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等工作资金需求。强化基层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大科技投入,坚持实用好用管用,推动乡镇(街道)应急指挥平台建设,解决基层“两条腿、一张嘴”等传统手段局限性,推进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和工作手段现代化。探索建立基层应急管理机构和救援队伍人员保障机制,明确人员编制和装备配备标准,制定值班补助、应急救援费用补偿、人身意外保险等制度,解决基层人员变动频繁、工作积极性和职业荣誉感不高问题。

  联 系 人:李洪涛

  联系电话:024-86892975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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