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9日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处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公布2023年
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创建和复审结果的通知
辽应急政法〔2023〕9号
各市、沈抚示范区应急管理局,各有关企业:
2023年,全省各地区、有关企业按照《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及复审工作的通知》(辽应急政法〔2023〕3号)要求,大力倡导先进安全文化理念,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创建与复审工作。有关企业遵照《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评价准则》,扎实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活动,推动安全理念深入人心,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在2023年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中,经企业自主申请,各市应急局推荐,省应急厅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材料初审、现场核验、综合评审、公示监督等程序,对创建企业进行了严格评定,决定命名大连海尔空调器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为2023年度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在对2019年命名或通过复审的18家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进行复审的过程中,重点核查了企业的示范作用发挥和安全文化建设的持续提升情况,确定中国石油辽河油田茨榆坨采油厂等16家企业通过复审,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2家企业未通过复审,取消其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称号,由各市应急局收回牌匾。
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重要措施和途径。望荣获命名、通过复审的企业珍惜荣誉,巩固现有建设成果,努力探索安全文化建设的新途径、新模式,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地区和广大企业要认真推广和学习借鉴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优秀经验和做法,继续深化安全文化培育和建设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升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的能力。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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