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8日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处
关于2023年度省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
命名和复审通过企业名单的公示
按照《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及复审工作的通知》(辽应急政法〔2023〕3号)安排,经企业自评、申请、现场核验等程序,拟命名大连海尔空调器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为2023年度省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拟确定中国石油辽河油田茨榆坨采油厂等16家企业通过复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至16日。
在此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电子邮箱等方式向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 系 人:高爱和 联系电话:024-86903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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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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