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化学品登记中心对登记企业
进行媒体公告
为使社会各界进一步增强对化学品登记工作的认知和了解,明确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的重要性,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和《辽宁省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化学品登记中心对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登记证》的企业名单和截止2015年6月底未按规定时限完成复核换证登记工作的企业名单进行了统计汇总,并在8月5日的《辽宁日报》上用4个版面进行刊登,向全社会予以公告。
公告的内容包括登记企业的名称、企业住址、所在城市、登记证书编号、发证时间、有效期限、登记品种等内容。已完成登记的企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未按时进行登记的企业将由安监部门依据相关法规规章的要求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