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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放应用辽宁省危险化学品登记数据管理平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5日

信息来源: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化学品登记中心

关于开放应用辽宁省危险化学品登记数据管理平台的通知 

辽安监登记〔2016〕2号

 

各市、绥中、昌图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危险化学品登记数据信息管理,充分发挥登记数据信息对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事故应急处置等工作的支撑和服务作用,省局化学品登记中心研发了辽宁省危险化学品登记数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数据管理平台),现向各市、县(区)安全监管部门开放使用,并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平台功能简介

  数据管理平台主要提供信息查询和统计汇总功能,可对全省范围内已登记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上报的基本情况、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周边设施等信息进行查询统计。各类信息支持用户使用多种条件复合筛选查询、定制显示并可用excel表格导出查询结果。具备地图显示功能,可在百度地图上清楚标识出辖区内所有企业的具体位置。化学品登记中心运用手持移动终端,对企业所在地点的经纬度进行定位,并拍摄部分实图上传至数据管理平台,对数据信息进一步补充完善。

  平台为省、市、区(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分别设置了权限,各地区可查询统计本辖区内登记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进口企业有关情况。

  二、登录网址

  登录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首页-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左下)-辽宁省危险化学品登记数据管理平台。

  三、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请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指定专人管理和使用数据管理平台,仅限于工作使用并注意保密,不得随意泄漏企业有关信息。

  (二)数据管理平台所含数据信息主要来源于企业填报,未经全部核实,供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参考。如在工作中发现与实际不符,请与省局化学品登记中心联系。关于数据管理平台功能完善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也可随时向省局化学品登记中心提出。

  (三)省局化学品登记中心将利用登记业务、危险化学品监管业务培训等机会,系统讲解数据管理平台功能和操作方法,数据管理平台使用手册另行下发。

  (四)请各市级安全生产监管局于7月22日前统一报送辖区内《各市、县(区)安全生产监管局联系人名单》(附件),省局化学品登记中心负责电话告知数据管理平台的用户名和密码。

  联系人:郑鸿伟

  联系电话:024-28510838 024-28511441(传真)

 

 

 

                             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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