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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17年第2号)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05日

信息来源: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

2017年第2号)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等有关规定,经评审单位评审,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审核,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名单见附件)符合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标准,现予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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