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年03月03日
信息来源:危化处
公 示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和《关于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6〕111号)的规定,通过材料审核,下列企业(见下表)符合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标准,现予以公示。
序号 |
企业名称 |
1 |
国家管网大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2 |
恒力石化(大连)化工有限公司 |
3 |
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 |
4 |
宝来利安德巴塞尔石化有限公司 |
5 |
鞍钢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
6 |
鞍钢股份能源动力总厂 |
7 |
辽宁金发科技有限公司 |
8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 |
公示日期:2025年2月28日至3月10日。对公示企业有何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与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危化处联系,电话:024-86894183。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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