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9日
信息来源: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公示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和《关于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6〕111号)的规定,通过材料审核,下列企业(见下表)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天予化工有限公司符合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标准,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4年3月14日至3月23日。对公示企业有何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与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危化处联系,电话:024-86894183。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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