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危险化学品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8日
信息来源: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公告(2023年第16号)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关于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6〕111号)规定,经评审单位评审,省应急管理厅审核,下列企业(见附件)符合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标准,现予公告。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三年。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12月13日
【关闭窗口】
【打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