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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公告(2023年第14号)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8日

信息来源: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公告

(2023年第14号)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等有关规定,经评审单位评审,省应急管理厅审核,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供销日用杂品销售中心、阜新市新丰源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阜新市兴阜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符合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标准,现予公告。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三年。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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