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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公告(2019年第17号)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5日

信息来源: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公告

(2019年第17号)

 

  根据《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号)、《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和《关于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6〕111号)的规定,经评审单位评审,省应急管理厅审核,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等2家单位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现予公告。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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