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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汛期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1日

信息来源:省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公室

关于做好汛期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辽铁安[2015]9号

 

各市、绥中及昌图县道口委:

  为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做好2015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辽安监应急〔2015〕83号)精神,结合我省铁路道口防汛工作实际情况,做好我省铁路道口,特别是监护道口的防汛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汛期道口安全工作。各级道口委要高度重视铁路道口的安全防汛工作,对汛期铁路道口安全防汛、度汛工作要及早部署。深刻吸取今年来我省部分地区因局部强降雨对铁路道口设备、设施造成重大损失的沉痛教训,特别要做好可能出现强降雨、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雷电等自然灾害监护道口的应急预案,拟定出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各级道口办主任要对辖区内可能出现险情的道口,提前安排布置,亲自带队检查,把各项防汛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所有监护道口及全体监护员安全度汛。

  二、完善预警机制,提高应急抢险能力。各级道口委要主动与当地气象部门保持联系,及时掌握、密切关注本地区天气情况,认真做好各种防范预警工作。汛期内,各级道口委要高度警觉,道口办主任手机24小时开机,并与各道口保持联络畅通。遇有可能出现强对流等恶劣天气时,市、县道口办应密切跟踪灾害性天气过程及其可能对道口的影响,保证24小时专人值班值岗。对出现险情的道口,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险情,并向上级道口委报告。

  三、做好应急演练,提升监护员处置险情能力。各级道口委要充分利用铁路道口“安全生产月”活动契机,组织一次监护员防灾避险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每一名监护员都能正确和熟练掌握防灾避险的有关知识和技能,遇有突发情况能及时躲避并第一时间上报,确保自身安全和铁路道口的安全畅通。每一名监护员应熟知可以和当地道口办工作人员24小时取得联系的沟通方式。

  四、深化道口隐患排查,落实各项管理责任。联合铁路工务、公安等部门,加强对防洪重点道口、涵洞的巡守监护,对易受山洪、泥石流威胁的监护道口,要提高其防灾避险等级,制定更加严格的巡守监护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防洪安全隐患。对辖区内监护道口防汛物资的准备情况、防汛措施落实情况以及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整改,防患于未然。

  五、鞍山、盘锦两市道口办要继续完善涵洞高度警示线的设置维护,提前做好涵洞的清理疏导和排水设施设备及排水管道的检查、维修工作,确保排水畅通。遇有降雨时,督促有关人员及时排水,保证涵洞畅通,严防车辆被水淹没及人员溺水事件的发生。

 

 

                                                         辽宁省铁路道口安全委员会

                                                              201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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