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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辽宁省铁路道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26日

信息来源:道口办

关于开展2016年辽宁省铁路 

道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辽铁安〔2016〕6号

 

各市、绥中及昌图县道口委,省道口委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深入宣贯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根据《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辽安委〔2016〕13号)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现将2016年全省铁路道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和李希书记、陈求发省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通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普及铁路道口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道口安全防护意识,运用道口典型案例为教材,强化警示教育,有效防止和坚决遏制各类道口交通事故,推动全省铁路道口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辽宁新一轮经济振兴提供有力支持。

  二、活动主题

  2016年全省铁路道口“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三、组织机构

  省道口委统筹部署开展2016年全省铁路道口“安全生产月”活动。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沈阳铁路局、沈阳铁路公安局等九个部门组成“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研究全省铁路道口“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道口委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指导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全省铁路道口“安全生产月”活动。

  四、活动主要安排

  全省铁路道口“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6年6月1日至30日在全省各市、绥中、昌图县和省道口委成员单位同时开展。6月16日为“铁路道口安全宣传咨询日”。

  (一)开展“6·16”铁路道口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各市、县(区)道口委要在当地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设立咨询日活动会场,在活动会场、主要街路、人流密集区域和监护道口摆放道口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图板,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现场解答等多种手段,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道口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提供道口安全咨询服务。

  (二)开展铁路道口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周活动(6月6日至12日)。各市、县(区)道口委要继续开展道口安全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进农户等“五进”活动,组织道口委有关成员单位深入运输企业、农村乡镇和个体运输业户以及在我省进行铁路工程施工的外省建设单位,采取召开座谈会、讲安全课、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等方式,讲述身边人身边事,对典型事故案例进行剖析,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三)开展铁路监护道口安全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月20日至26日)。各市、县(区)道口办要联合铁路、交通、住建、农机等道口委成员单位,对本地区的道口应急预案体系进行进一步完善,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组织监护人员开展一次应急预案的实战演练,提高监护员处置道口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四)利用新闻媒介等多种形式开展铁路道口安全公益宣传。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尤其是地方媒体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的宣传作用,在电视、广播、报刊、手机短信上播放、刊登道口安全公益广告,同时要充分利用各部门内刊、杂志和网站宣传铁路道口“安全生产月”活动,全方位开展有特色、有深度、有声势的道口安全宣传活动,扩大铁路道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为增强全社会的道口安全意识打造声势,让道口安全知识走进千家万户。

  (五)继续深入开展道口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各级道口委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要针对本地区道口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和薄弱环节,与道口委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监护道口开展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抢越道口和农用车辆违法载客等非法违法行为以及监护员睡岗、漏岗、离岗及不按时接车等各种违章行为要及时纠正、严肃查处。道口停车指示牌作为此次排查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出现损毁或无法正常使用的必须及时予以更换,同时教导监护员在拉门、档杆等出现故障时,要第一时间使用停车牌拦停机动车辆和过往行人。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区)道口委要充分认识开展铁路道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大意义,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契机,深化道口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各级道口办主要领导要认真谋划、亲自参与铁路道口“安全生产月”活动,有针对性地制定符合本地特色的活动方案,突出“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组织开展好本地区的铁路道口“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到有部署、有组织、有检查,切实促进“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的落实。

  (二)推进宣传,形成工作合力。各级道口委应积极推广历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工作取得的成效,进一步提高道口安全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道口安全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同时,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平台,各单位应加强彼此间的横向协调与配合,完善沟通联络机制。各系统要开展具有本行业领域特色的系列宣传活动,做到组织部署、检查督导、总结汇报全过程落实,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形成集中宣传铁路道口的合力,共下一盘棋,共同抓好铁路道口宣传工作。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级道口委要组织力量深入监护道口一线,查隐患、找漏洞、出实招、解决问题,努力提升道口安全管理水平,构建道口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省道口委将对各市、县(区)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做好铁路道口“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市、县道口委要将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及时报送省道口办,同时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文字、照片、影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请各市、绥中及昌图县道口委于5月31日和7月11日前分别将铁路道口“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材料(含电子版)报省道口办。

  联系人:逄博龙 联系电话:024-86893057(传真)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号

  邮 编:110032

 

                             辽宁省铁路道口安全委员会

                                201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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