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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冬季铁路监护道口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1日

信息来源:道口办

关于做好冬季铁路监护道口安全工作的通知

辽铁安办〔201613

各市道口办: 

  为做好冬季,特别是雨、雪、雾、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铁路监护道口的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道口办要高度重视冬季铁路监护道口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完善切实可行的冬季铁路监护道口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做好各种防寒保暖物资的储备工作。 

  二、要结合日常检查,对全体监护员进行一次如何正确使用取暖设备的培训,确保其能正确使用火炉或地热,严禁使用汽油、酒精等易燃物品引火,避免火灾、人员烧伤、煤气中毒等事故的发生。对于夜间火车通行量较少或由单人值岗的监护道口,应每隔15分钟至30分钟与相邻道口进行联络一次,确保道口监护人员夜间作业的安全性。 

  三、各级道口办要联合铁路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监护道口设施设备、清扫道口铺面及轮缘槽等工具备品、取暖用煤和防滑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缺失应及时补足。 

  四、监护员上下班时应注意自身安全。在道口值岗必须统一穿着由道口办配发的衣物并外套反光马甲,女性监护员严禁穿高跟鞋上岗;接车作业时,开关拉门(档杆)要加强瞭望,防止刮碰车辆和行人。在雨、雪、雾、霾等恶劣天气和夜间作业时,应做好自身防护工作;清扫道口铺面和轮缘槽时,必须首先关闭防护拉门(档杆),同时打开拉门(档杆)上的红色警示灯或公路信号,确保自身安全万无一失。 

  五、要严格落实道口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章违纪行为,提醒监护人员加强自我防护。检查人员外出前,要提前检查车况,选派技术过硬的驾驶人员,时刻注意行车安全。在雨、雪、雾、霾等恶劣天气情况或路况较差的条件下,可采用现代通讯设备、监控等手段进行远程检查。 

  省道口办将采取多种形式对各市铁路监护道口冬季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检,并将抽检情况及时通报。

 辽宁省铁路道口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6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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