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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辽宁省铁路道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1日

信息来源:省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5年辽宁省铁路道口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辽铁安[2015]8号

 

各市、绥中及昌图县道口委,省道口委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深入宣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根据《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辽安委〔2015〕6号)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现将全省铁路道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深入开展铁路道口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安全文化,提高全民道口安全防护意识,运用道口典型案例为教材,强化警示教育,有效防止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推动全省铁路道口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时间

  全省铁路道口“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5年6月1日至30日在全省各地区、道口委有关成员单位同时开展。铁路道口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为6月16日。

  三、活动主题

  2015年铁路道口“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四、组织机构

  省道口委统筹部署开展2015年全省铁路道口“安全生产月”活动。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省住建厅、省农委、沈阳铁路局、沈阳铁路公安局等八个部门组成“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道口委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指导协调各地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活动主要安排

  1. 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集中宣讲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市、县(区)道口委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所属监护道口监护员进行面对面交流、谈心对话,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法治观念。积极参加所在地宣讲团举办的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宣传活动,并认真组织学习省安委会编制的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宣传读本。

  2. 开展铁路道口“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市、县(区)道口委要配合全省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在活动咨询现场、主要街路和繁忙高危道口摆放道口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图板,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现场解答等多种手段,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道口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提供咨询服务。

  3. 开展道口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周活动(6月8日至14日)。各市、县(区)道口委要继续开展道口安全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进农户等“五进”活动,组织有关成员单位深入运输企业、农村乡镇和个体运输业户以及在我省进行铁路工程施工的外省建设单位,采取召开座谈会、讲安全课、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等方式,讲述身边人身边事,对典型事故案例进行剖析,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4. 开展道口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市、县(区)道口办要联合铁路、交通、住建、农机等道口委成员单位,对本地区的道口应急预案体系进行进一步完善,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组织监护人员开展一次应急预案的实战演练,提高监护员处置道口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5. 利用媒体开展铁路道口安全公益宣传。要充分利用当地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讲座和公益广告宣传,利用好本部门内刊、杂志、网站宣传和发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全方位开展有特色、有深度、有声势的道口安全宣传活动,扩大铁路道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为增强全社会的道口安全意识打造声势,让道口安全知识走进千家万户。

  6. 深入开展“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各级道口委在“安全生产月”期间,针对本地区道口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道口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对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抢越道口和农用车辆违法载客等非法违法行为以及监护员睡岗、漏岗、离岗及不按时接车等各种违章行为要及时纠正、严肃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隐患,进一步净化道口安全环境。

  六、活动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区)道口委要充分认识开展铁路道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大意义,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契机,深化道口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加强领导,认真谋划,突出“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主题,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好本地区的铁路道口“安全生产月”活动。

  2. 切实落实责任。各市、县(区)要紧密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铁路道口“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在参加全省性活动的同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宣教活动,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平台,建立完善沟通联络机制。做到有部署、有组织、有检查,切实促进“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的落实。

  3. 强化督促检查。各市、县(区)道口委要积极推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工作取得的成效,进一步提高道口安全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以月促年”,把道口安全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省道口委将对各市、县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级道口委要组织力量深入乡镇、企业、社区等基层单位,查隐患、找漏洞、出实招、解决问题,努力提升道口安全管理水平,构建道口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4. 做好铁路道口“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市、县道口委要将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及时报送省道口办,同时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文字、照片、影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请各市、绥中及昌图县道口委于5月28日和7月17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材料(含电子版)报省道口办。

  联系人:魏立先 联系电话:024-86893057(传真)

  邮 箱:lnajwlx@126.com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2号

  邮 编:110032

 

                                                         辽宁省铁路道口安全委员会

                                                              201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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