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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铁路道口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冬季铁路监护道口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26日

信息来源:道口办

辽宁省铁路道口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冬季铁路监护道口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辽铁安办〔2020〕6号

 

各市道口办:

  为做好冬季,特别是雨、雪、雾、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铁路监护道口的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道口办要高度重视冬季铁路监护道口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完善切实可行的冬季铁路监护道口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做好各种防寒、保暖物资的储备工作。

  二、要结合日常检查,加强对监护人员正确使用取暖设备的培训,确保每一名监护人员均能正确使用火炉或地热,严禁使用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物品引火,避免火灾、人员烧伤、煤气中毒等事故的发生。对于夜间火车通行量较少或由单人值岗的监护道口,应保持每隔15分钟至30分钟与相邻道口或车站进行一次报平安联络,确保道口监护人员夜间值岗的人身安全。

  三、各级道口办应联合铁路有关部门,对辖区内所有监护道口设施设备、清扫道口铺面及轮缘槽的工具以及备品、取暖用煤和防滑料、融雪剂、除冰剂等物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缺失应及时补足,发现隐患应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实时跟踪整改效果。

  四、监护人员上下班时应注意自身安全。在道口值岗作业时应统一穿着由道口办配发的衣物并外套反光马甲,女性监护人员严禁穿高跟鞋上岗;接车作业时,开关拉门(档杆)要加强瞭望,防止刮碰车辆和行人。在雨、雪、雾、霾等恶劣天气和夜间作业时,应做好自身防护工作;清扫道口铺面和轮缘槽时,尽量选择车辆和行人较少的时段进行,必须首先关闭防护拉门(档杆),同时打开拉门(档杆)上的红色警示灯或公路信号,确保自身安全。

  五、各级道口办要严格落实铁路监护道口安全检查制度,提醒监护人员注意加强自我防护意识,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章违纪行为。道口管理人员外出检查前,要提前查看车况,选派技术过硬、经验丰富的驾驶人员,时刻注意行车安全。在雨、雪、雾、霾等恶劣天气或路况较差的条件下,尽量通过现代通讯设备、监控等手段进行远程检查。

  六、鞍山、盘锦两市道口办要提前做好铁路排水涵洞的清理疏淤和排水设施设备及排水管道的检查、维修工作。遇有雨、雪等天气时,涵洞看护人员应24小时在岗,不间断进行排水作业,保证涵洞畅通。遇有雾、霾等能见度较差的恶劣天气时,应在涵洞两侧入口处设置反光警示标牌,防止超高、超限车辆误入涵洞。

  省道口办将采取多种形式对各级铁路监护道口冬季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检,并将抽检情况及时通报。

 

 

                           辽宁省铁路道口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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