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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汛期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1日

信息来源:道口办

关于做好汛期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辽铁安〔2017〕6号

 

各市道口委:

  当前,全省各地陆续进入主汛期,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我国极端气象水文事件可能多发,区域性暴雨洪水可能重发,气象条件存在不确定因素,我省铁路道口汛期安全形势尤为严峻。为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7〕10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7〕10号)和省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辽安委明电〔2017〕24号)要求,进一步落实全省防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省铁路道口防汛工作实际情况,做好今年我省铁路道口,特别是监护道口汛期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汛期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工作

  各级道口委要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清铁路道口安全防汛工作的艰巨性和紧迫性,强化红线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等的决策部署,深刻吸取近几年我省部分地区因局部强降雨对铁路监护道口设备、设施造成重大损失的沉痛教训,把汛期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对汛期铁路道口安全防汛、度汛工作要提前安排、超前准备、强化责任、落实措施,特别要做好可能出现强降雨、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雷电等自然灾害监护道口的应急预案,拟定出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各级道口办主任要亲自带队对辖区内监护道口进行逐一排查,把各项防汛措施和防汛物品落到实处,对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整改,防患于未然,确保所有监护道口及全体监护员安全度汛。

  二、强化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

  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强灾害天气对监护道口安全监管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各级道口委应加强与当地气象、海洋、国土资源、水利、地震等部门的沟通联络,做到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共享、及时掌握;密切关注本地区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状况和雨情、水情、汛情、雷电等预警信息,认真做好各种防范预警工作。各级道口办要高度警觉,按照“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工作标准,加强道口应急装备、物资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各级道口办主任应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并与监护道口保持联络畅通。遇有可能出现强对流等恶劣天气时,市、县(区)道口办应密切跟踪灾害性天气过程及其可能对道口产生的不利影响,保证24小时专人值班值岗。对出现事故或险情的道口,主要领导应靠前指挥、迅速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和灾后处理工作。

  三、开展应急培训,提升监护员应急抢险和处置险情能力

  各级道口委在监护员教育培训中应强化监护员防灾避险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每一名监护员都能正确和熟练掌握防灾避险的相关知识与技能,能够确保自身安全和铁路道口的安全畅通。每一名监护员应熟知可以随时和当地道口办工作人员取得联系的方式,遇有突发情况第一时间避险并及时上报。

  四、强化联合检查,及时处理隐患和问题

  各级道口办应联合铁路、铁路公安等部门,加强对防洪重点道口、涵洞的巡守监护,对易受台风、暴雨、山洪、泥石流威胁的监护道口,要提高其防灾避险等级,制定更加严格的巡守监护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防洪安全隐患。

  五、加大管理力度,确保铁路涵洞安全畅通

  鞍山、盘锦两市道口办应继续完善铁路监护涵洞高度警示线的设置维护,提前做好涵洞的清理疏淤和排水设施设备及排水管道的检查、维修工作。降雨时,及时组织排水;遇有大到暴雨,涵洞看护人员应全员上岗,24小时不间断进行排水作业,保证涵洞畅通。极端天气条件下,应在涵洞两侧入口处设置警示标牌,严防车辆和行人进入涉水涵洞致使被水淹没事件的发生。

  省道口办将采取多种形式对各市铁路监护道口安全防汛工作情况进行抽检,并将抽检情况及时通报。9月15日前,请各市道口办将汛期工作情况报省道口办。

 

 

                              辽宁省铁路道口安全委员会

                                 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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