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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铁路道口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铁路道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9日

信息来源:道口办

辽宁省铁路道口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

全省铁路道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辽铁安〔2018〕2号

 

各市道口委,省道口委成员单位: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思想,进一步加大铁路道口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切实提高全民铁路道口安全通行意识,有效防范和遏制铁路道口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的通知》(辽安委〔2018〕5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有关指示要求,结合我省铁路道口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现就开展2018年全省铁路道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强化铁路道口安全红线意识为目标,进一步加大铁路道口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努力推动铁路道口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以下简称“七进”),切实提高全民铁路道口安全通行意识,有效防范和遏制铁路道口重特大事故发生,为促进全省铁路道口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和推动辽宁振兴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机构

  2018年全省铁路道口“安全生产月”活动由省铁路道口安全委员会主办,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沈阳铁路局、沈阳铁路公安局等九个部门组成“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导全省铁路道口“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道口委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开展铁路道口“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活动主要安排

  全省铁路道口“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8年6月1日至30日在全省各市、县(区)和省道口委成员单位同时开展。6月16日为“铁路道口安全宣传咨询日”。

  (一)开展“6·16”铁路道口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各市、县(区)道口委要在当地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设立咨询日活动会场,在活动会场、主要街路、人流密集区域和企业、学校、社区、乡村、监护道口摆放道口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图板,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现场解答等多种手段,以喜闻乐见的方式通俗易懂地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道口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提供道口安全咨询服务。宣传咨询日活动现场应根据人流规律,选择人员相对集中的时段组织实施,务求提高宣传实效、扩大宣传范围。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活动现场安全的管控,确保安全有序。各级道口委成员单位应主动参加咨询日活动并设立咨询台,灵活多样的开展现场咨询服务。

  (二)开展铁路道口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周活动(6月11日至17日)。各市、县(区)道口委要继续开展道口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等“七进”活动,组织道口委有关成员单位深入运输企业、农村乡镇和个体运输业户以及在我省进行铁路工程施工的外省建设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讲安全课、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采取以案说法、答记者问等方式剖析典型事故案例,做到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三)开展铁路监护道口安全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月24日至30日)。各市、县(区)道口办要联合铁路、交通、住建、农机等道口委成员单位,对本地区的道口应急预案体系进行进一步完善,坚持以贴近实战、注重实效为原则,组织本区域监护人员开展一次应急预案的实战演练,检验预案可操作性和针对性,为优化预案提供支撑,切实提高监护员处置道口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四)利用新闻媒介等多种形式开展铁路道口安全公益宣传。各地区、各部门要广泛运用新闻媒体,尤其是地方媒体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的宣传优势,在主流媒体、行业媒体、网站、微信微博、手机报和各类电子媒介上播放、刊登道口安全公益广告,同时要充分利用各部门内刊、杂志、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通过主题采访、在线访谈、现场连线、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铁路道口“安全生产月”活动,全方位开展有特色、有深度、有声势的道口安全宣传活动,扩大铁路道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为增强全社会的道口安全意识打造声势,让道口安全知识走进千家万户。

  (五)开展道口先进监护经验交流观摩活动。各级道口委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可以组织本区域道口安全监管人员赴本地区道口安全管理较好的铁路有人看守道口、其他地区监护道口现场观摩,省道口委也将组织全省铁路道口安全管理互检工作,通过相互借鉴道口安全监管、标准化建设经验等多种方式,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四、活动要求

  (一)强化“四个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区)道口委应准确认识开展铁路道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大意义,要把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贯穿到活动全过程和各环节,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契机,深化道口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各级道口办主要领导要把铁路道口“安全生产月”活动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有针对性地制定符合本地特色的活动方案,确保宣传活动有部署、有组织、有检查,切实促进铁路道口“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的落实。

  (二)推进宣传,形成工作合力。各级道口委应积极推广历年铁路道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工作取得的成效,进一步提高道口安全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道口安全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同时,以铁路道口“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平台,各成员单位应加强彼此间的横向协调与配合,完善沟通联络机制。各系统要开展具有本行业领域特色的系列宣传活动,做到组织部署、检查督导、总结汇报全过程落实,在铁路道口“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形成集中宣传铁路道口的合力,共下一盘棋,共同抓好铁路道口宣传工作,努力创造各级道口委成员单位的有机协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级道口委要组织力量深入监护道口一线,查隐患、找漏洞、出实招、解决问题,努力提升道口安全管理水平,构建道口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省道口委将对各市、县(区)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此次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做好铁路道口“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铁路道口“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市、县道口委要将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及时报送省道口办,同时做好铁路道口“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文字、照片、影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请各市道口委于7月8日前将铁路道口“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材料(含电子版)一并报省道口办。

  联系人:逄博龙 联系电话:024-86893057(传真)

   

 

                              辽宁省铁路道口安全委员会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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