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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0日

信息来源:新闻宣传处

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

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辽安委〔2025〕7号
 

各市、沈抚示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5〕1号)部署安排和省委、省政府领导要求,现就开展2025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

  活动时间:2025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主要内容

  (一)围绕“一条主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发表理论文章、评论言论、实践报道等形式开展宣传阐释,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见行见效。以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全省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为契机,扎实开展“一件事”全链条整治和指导帮扶,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企事业单位要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微课堂、主题读书、参观见学等活动,观看“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片、事故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解析片,参与“全民安全公开课”,持续培育全社会安全文化。

  (二)突出“两个重点”,扎实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

  1.加强防范火灾风险宣传。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深刻汲取辽阳白塔区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学习观看典型火灾事故警示教育片,同学共读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发动公众举报火灾隐患问题,集中曝光一批消防安全隐患单位和违法行为,深入开展火灾隐患辨识、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逃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全社会火灾风险防控能力。

  2.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各级各部门要用好“明查暗访+媒体曝光”工作机制,组织媒体记者跟踪拍摄,开设“隐患曝光台”专栏,对安全管理水平差、事故隐患突出的企业予以曝光。集中公布一批有限空间、高坠、机械伤害等易发高发的典型事故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以案示警、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三)开展“三大行动”,鼓励公众排查身边安全隐患

  1.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持续开展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宣传推广,开展安全培训、技能竞赛、岗位练兵等活动,及时宣传报道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小隐患小奖、大隐患大奖”典型经验做法。

  2.开展“隐患辨识科普行动”。采取专家、骨干解读等方式,宣贯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鼓励社会公众举报身边常见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组织参加网络知识答题、“安全隐患随手拍”“安全隐患我查找”“全民安全公开课”等活动。

  3.开展“消除安全隐患行动”。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群众身边潜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形成风险清单、建立隐患地图。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针对村(居)委会工作人员、网格员、保安员、物业服务企业员工等重点岗位人员,开展消防专业培训。安全生产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指导基层单位开展隐患识别、应急处置、逃生避险等应急演练。

  (四)开展“六项活动”,营造浓厚安全生产社会氛围

  1.开展“消防主题日”活动。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消防知识专题培训、消防隐患排查、灭火实操和消防队站体验等活动,提升全员消防安全素质和火灾风险防控能力。

  2.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活动。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百县、千乡、万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屯)集中消防演练活动,从省直机关做起,上下齐动,推动全省消防演练全覆盖,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技能。

  3.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级各部门要立足地域特色,精心策划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消防安全集中整治等重点举措及成果成效的展览展示。组织大型应急装备、先进适用装备展示,推广机器人、无人机及智能探测设备,以科技赋能安全隐患排查。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解答公众关于家庭、社区、工作场所安全隐患的成因、辨识方法和处置措施。通过展板、模型、实景模拟、VR体验等方式,展示群众身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升社会公众隐患辨识能力。 

  4.开展应急科普讲解大赛活动。省安委办组织开展全省应急科普讲解大赛,推荐优秀应急科普讲解员参加全国比赛。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科普基地、体验场馆等,组织应急科普讲解员、志愿者开展安全宣讲,普及应急知识。

  5.开展新媒体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省安委办组织开展全省应急管理新媒体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围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等,组织创作短视频、微短剧等科普作品,利用各类载体广泛刊播。

  6.开展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安全生产辽沈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2025年12月底结束。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最美应急人”选树发布,多渠道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战线的先进事迹。省安委会办公室协调主流媒体记者深入各地,采访报道安全生产先进做法,结合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季度考核巡查,采访、曝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发挥媒体监督作用。  

  (五)夯实“五个基础”,构筑安全生产人民防线

  1.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重点文物保护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开展集中培训,学习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建立内部事故隐患报告制度,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鼓励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新技术、新设备、新系统的研发和应用,推进人工智能、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等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应用普及;深入宣贯《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推动有关企业准确掌握提取标准和管理要求,促进企业安全投入监督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2.推进安全宣传“进农村”。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向农村居民普及森林草原防火、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有限空间、自建房、燃气等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开展“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关爱行动。

  3.推进安全宣传“进社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社区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将生活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元素充分融入公园、广场、文化长廊等,组织开展“应急有我 安全同行”志愿服务宣传活动,鼓励公众查找、举报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老旧电路“带病工作”、违规动火等身边安全隐患。

  4.推进安全宣传“进学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道路交通、防火、防震、防汛、防溺水、应急逃生等安全教育融入日常教学,对宿舍、教室、实验室、食堂、室内训练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隐患大起底”活动。

  5.推进安全宣传“进家庭”。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号召家庭开展居家安全自查,消除安全隐患,学习高层建筑火灾逃生、用电、燃气等安全知识,熟悉避难逃生路线,掌握自救互救技能。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工,明确责任,确保系列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地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相关单位和社会协同参与的安全宣传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和网站等平台作用,积极拓展社会面宣传渠道,形成全方位立体化应急宣传工作格局。

  (三)统筹有序推进。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消防安全集中整治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切实达到以宣传教育促工作开展的目标,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请各地区、省安委会成员单位5月28日前反馈联络员信息表(见附件),6月30日前报送活动总结。请将联络员信息表、总结材料可编辑的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PDF文档发送到省安委办电子邮箱。

  联 系 人:高爱和  联系电话:024-86903351

  电子邮箱:xxc.syjt@ln.gov.cn

  

                                       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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