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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2日

信息来源:非煤矿山处

辽宁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辽安委办〔2021〕8号

 

各市、沈抚示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省能源产业集团: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2021〕3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

  各地区要深刻认识做好当前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研究部署,精准研判本地区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清醒认识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层层分兵把守,切实把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个企业、每个环节和每个岗位,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全国两会、庆祝建党100周年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压实责任,强化措施

  各地区要按照《紧急通知》、《辽宁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 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辽宁省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辽煤管办〔2020〕77号)和《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应急非煤〔2021〕1号)要求,结合“五矿共治”、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本地区实际,严格落实矿山安全监管责任,强化矿山监管,认真抓好“六严禁、三严格”九项措施的组织实施,深入开展矿山安全大排查。采取明查暗访和突击检查等方式,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矿山事故发生。

  三、加强监督,严格执法

  各地区要加大监督和执法力度,敢于动真碰硬,要严格落实《紧急通知》要求,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违法违规行为严重、问题突出的,依法予以从重处罚,该停产的坚决停产,该关闭的要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坚决关闭,该移送的坚决移送。要积极推动本地区不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和安全标准的矿山淘汰退出,严厉打击整治本地区非法矿山,以铁的手腕倒逼矿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本地区矿山安全风险。

 

 

                             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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