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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重庆能投集团渝新能源公司逢春煤矿“12·15”较大运输事故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4日

信息来源:省煤矿安监局

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重庆能投集团

渝新能源公司逢春煤矿“12·15”较大运输事故的通报

辽安委办〔2019〕1号

 

抚顺、锦州、阜新、辽阳、铁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辽宁能源产业集团公司、各省属国有煤炭企业: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重庆能投集团渝新能源公司逢春煤矿“12·15”较大运输事故的通报》(安委办〔2018〕11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吸取“重庆能投集团渝新能源公司逢春煤矿‘12·15’较大运输事故”教训,结合全省开展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活动和高风险煤矿安全“体检”工作,对矿井提升系统全面进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平巷和斜巷运输、立井提升、钢丝绳及连接装置、提升装置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斜巷普通轨叉爪式人车要抓紧进行更新,2019年年末严禁使用。坚决杜绝提升运输设备带“病”运行,确保“春节”、“两会”期间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重庆能投集团渝新能源公司逢春煤矿“12·15”较大运输事故的通报》(https://www.chinacoal-safety.gov.cn//gk/tzgg/201901/t20190103_223636.shtml)

 

 

                             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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