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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应急厅加强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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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应急厅加强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

 

  近日,省应急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通知,进一步明确省市应急管理部门、考试机构工作职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并就加强考试考场建设和考务管理工作提出工作要求。

  通知指出,省应急厅负责全省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委托各市、沈抚示范区应急管理局实施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安全生产服务中心承担省考试机构职责,负责全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试管理工作。各市应急管理局受省应急厅委托实施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复审工作,负责确定本行政区域市考试机构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理论考试考场、实际操作考试考场的建设工作。市考试机构工作职责由各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确定。

  通知要求,各市应急管理局进一步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管理工作。一是在2021年6月30日前,将本行政区域的考试机构、考试场所有关情况在政务网站上向社会公开。二是受理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申请的人员范围为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或者本市从业的人员。受理时要求参加考试的人员提交考试申请表、培训证明或者学历证明;提交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证明,并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三是受理特种作业操作证办理申请的人员范围为参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合格,并符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的人员。受理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或学历证明材料、个人健康承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电子版;申请复审的还需要提交“从事特种作业情况”,无工作单位的由本人进行书面承诺,有工作单位的由用人单位出具。

  通知强调,各市应急管理局要进一步加强考试考场建设和考务管理工作。一是按照《考试点建设标准》关于计算机考场基本配置、实际操作考试考场基本配置的相关要求,不断完善、规范本地区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考场。二是市考试机构要按照《考试实施程序》等有关规定组织考试。三是严肃考试纪律,发现考生携带手机、平板电脑等具有无限信号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以及具有信息存储、读取功能的电子产品进入考场的,应当口头警告并责令改正,不改正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发现考试时使用上述电子设备、电子产品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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