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年02月03日
信息来源:人事处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全省安全培训机构
延缓举办各类培训及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考试机构,各安全培训机构: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要求,经省应急管理厅研究决定,全省各安全培训机构延缓举办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及生产经营单位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活动,同时延缓相应人员的考试工作。培训及考试恢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市应急管理局及考试机构,按照属地分级原则抓好落实,并将相关要求通知到培训机构。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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