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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表彰全省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7日

信息来源:人事处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表彰全省安全生产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辽应急发〔2021〕8号

 

各市、沈抚示范区应急管理局,省煤矿安监局,厅机关各处室及直属事业单位:

  2018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坚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依法履行职责,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鼓励和表扬先进,弘扬正气、激励斗志,省应急厅决定,授予沈阳市应急管理局规划和科技处等60个单位为“辽宁省安全生产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唐洪刚同志等200名个人为“辽宁省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分别颁发奖牌、奖章和证书。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继续推进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为进一步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作出新的贡献。希望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勇于担当,顽强奋斗,着力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良好安全环境,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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