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1日
信息来源:辽宁省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辽宁省安全生产服务中心(辽宁省减灾救灾物资保障中心)
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辽宁省安全生产服务中心(辽宁省减灾救灾物资保障中心)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结束,考生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已经予以公布。根据《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现将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详见辽宁省安全生产服务中心(辽宁省减灾救灾物资保障中心)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体检人员名单(附件1)。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2024年7月3日上午8:15。
体检医院:辽宁省金秋医院。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小南街317号。
请参加体检人员务必准时到达,在辽宁省金秋医院体检中心一部门口报到集合(从3号楼入口处进入)。
三、体检项目、标准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文件政策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体检人员,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四、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自备黑色签字笔。
2.体检费600元钱(微信或者支付宝支付)。
3.体检表由受检者本人填写部分,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4.体检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组织体检。体检人员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任何作弊行为。陪同人员不得进入体检中心。
5.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清淡饮食。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彩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晨起沐浴,保持清洁。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和妇科检查。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9.体检结果将由招考单位通知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咨询电话:28510881、28510828。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工作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辽宁省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辽宁省减灾救灾物资保障中心)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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