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1日
信息来源:辽宁省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辽宁省安全生产服务中心(辽宁省减灾救灾物资保障中心)
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
辽宁省安全生产服务中心(辽宁省减灾救灾物资保障中心)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经公布,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将于2024年5月26日(周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24年5月26日(周日)上午9:30至12:00
(二)地点
辽宁省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办公楼(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19号)。
三、资格审查具体要求
资格审查主要包括岗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等内容。辽宁省安全生产服务中心(辽宁省减灾救灾物资保障中心)将根据考生报名时的基本信息对考生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进行核验。
资格审查携带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各一份。
3.学历证明。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从初始学历开始);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从初始学历开始)。
4.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1)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所在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并按期毕业证明。
(2)2022年、2023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需提供未就业证明。
(3)工作经历证明:提供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养老保险证明一般由社保部门出具,带有社保部门印章,内容一般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缴费年限、缴费月数、缴费单位及编号等)。
(4)报名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由党员组织关系现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并加盖党组织印章。
(5)目前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报名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能力的,需提供如职称证、工作业绩等相关证明。
四、注意事项
(一)凡参加资格审查考生,请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如所留电话通讯不畅或未参加资格审查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考生应对本人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将被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进行递补。递补相关工作以适当方式另行通知。
(三)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四)对此次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有异议的,请于2024年5月23日前实名向我单位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24-28510881、024-28510828。
(五)资格审查结束后,具体面试工作安排事宜,请密切关注该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辽宁省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辽宁省减灾救灾物资保障中心)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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