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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全省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培训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9日

信息来源:人事处

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

2017年全省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培训

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辽安监人事〔2017〕14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精神,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培训工作制度,推动我省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培训工作,提高相关工作水平,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培训工作部署安排及《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培训专项检查的通知》(辽安监人事〔2017〕13号)要求,省局于2017年10月25日—12月25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培训专项检查,经梳理总结,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整体情况

  这次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培训专项检查分为各市自查、省局检查两个阶段进行。各市局自查阶段为10月25日-11月15日,省局检查阶段为11月15日-12月25日。各市局的检查重点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企业全员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培训情况,“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省局检查的重点是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工作情况,市级考试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培训考试情况。总体看,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培训工作得到了各级政府及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取得了较好成绩,为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各市的工作各有特色,比较突出的市有:沈阳、大连、鞍山、营口、辽阳等市。

  二、各地工作的特点和经验

  1.领导高度重视,把培训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各地不断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的领导,采取多种措施,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培训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大人财物的投入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不断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各市局领导对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培训工作高度重视,并把该项工作作为一项源头工作来抓,广泛调动各业务处室的力量和社会资源,为开展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培训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工作局面。

  2.建立健全培训考核体系,严格执行“培考分离”制度。检查发现,各市能够严格执行国家总局和省局有关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培训的规章、文件,逐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培训考核体系,严格执行“培考分离”制度,在省局的督促检查及各地政府的支持下,全省14个市均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培考分离”,安全培训市场不断发展壮大,考核考试系统建设逐步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各地的财政情况各异,但是在考试基地建设方面都努力逐步完善。沈阳、大连、营口、辽阳、铁岭等市逐步加大投入力度,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试基地建设充分吸收社会资源,广泛利用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大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的实训基地,逐步规范和提高培训质量和实操基地建设,取得较好的起色和成绩。

  3.企业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培训基础工作不断强化。企业负责人重视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培训,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培训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培训列入企业发展规划,列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职责中。建立了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培训制度,保障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培训经费,开展了班组长、农民工为重点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落实了知识更新和转岗培训制度,建立了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培训档案并如实记录了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培训考核工作情况。广大从业人员基本形成了由“要我培训”向“我要培训” 最后到“我会安全”转变的良好态势。被抽查的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培训率达95%以上。

  4.培训机构努力提升自身实力,依法依规开展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培训。全省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培训机构都能够不断创新培训模式,打牢基础,依法依规开展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培训,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水平。安全培训机构资质审批取消后,各地的培训市场没有乱,而是结合各地实际规范有序的推进,保证了我省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别是实行“培考分离”后,新发展的安全培训机构加大基础投入,规范培训行为,不断提高培训质量,为推动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工作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企业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不健全。有些企业未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培训职责,未建立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和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培训教育制度。二是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培训不到位。有些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不按要求进行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仍存在特种作业上岗操作证到期漏审或无证上岗现象。三是培训档案管理不规范,缺乏统一标准。有些企业没有建立“三项岗位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台账,未及时将安全教育培训相关资料分类整理和归档,考试试卷存在雷同现象,企业三级教育培训仍存在走形式、走过场现象。

  2.特种作业人员的实际操作培训考核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检查中发现,大多数市局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中,对实际操作培训考核方面做的不够完善,考试鉴证材料不足,未严格执行国家总局制定的实际操作考试大纲,基础建设不足,有一些培训机构未按照国家总局要求认真组织实操教学,无法满足特种作业人员实际操作考试工作需要。

  3.农民工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培训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查中发现个别市局在农民工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培训方面存在等靠思想,没有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要求认真开展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培训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源头和基础,随着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逐步深入,其重要性必将显现出来。各地应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作法,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自身建设,更好的开展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培训工作。具体要求:

  1.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培训考核体系。严格执行国家总局和省局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培考分离”制度,建立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培训考核体系,严格培训考核发证程序,真正做到在监督中培训,在管理中考核,保证许可的合法性、严肃性。严格安全培训机构的管理,安全培训机构资质取消,不是对安全培训机构放任不管,各地要加强对安全培训机构的监管,规范安全培训行为,不断提升安全培训质量,应用市场手段,优胜劣汰,使那些不依法依规开展安全培训的培训机构退出市场。

  2.明确企业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培训主体责任,促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培训工作。通过多种方式,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培训的认识,明确主体责任,增强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从基础和源头上保障安全生产工作。

  3.加大投入力度,不断规范培训考核工作。一是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加强特种作业人员考试费的收缴工作,加大投入,不断完善特种作业人员实际操作考试基地的建设,规范实际操作的培训考核工作。二是积极争取财政经费,确保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根据国家总局和省局要求,做好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烟花爆竹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培训工作,不断筑牢安全生产基础,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自身防范能力。

  4.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的执法监管。要把企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情况作为各级安监部门日常执法监管的重点内容,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和治理,有效督促企业重视和落实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对安全生产培训不落实、整改不力或拒不执行整改的企业,一律依法从重从严处罚,决不心慈手软。要进一步发挥各级安监部门的监管作用,扩大监督检查范围,严格监管措施,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增强事故预防和控制能力,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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