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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干部培训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4日

信息来源:人事处

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

干部培训计划的通知

辽安监人事〔20174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规范我省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根据《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培训管理办法》(辽安监人事〔201257号), 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17年度我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干部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2017年度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干部培训计划 

  (一)安全生产专题研讨班 

  1.全省县(市、区)领导安全生产专题研讨班。举办1期,招收学员50人,学制2周,时间为10月份,地点沈阳市。培训对象为全省各县(市、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县(市、区)领导。

  2.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专题培训班。举办1期,招收学员60人,学制1周。626下午报到,627630培训。培训单位辽宁行政学院。培训对象为部分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 

  3.危险化学品监管专题培训班。举办1期,招收学员60人,学制1周。917下午报到,918922培训。培训单位大连理工大学。培训对象为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副局长、部分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

  (二)执法资格培训班 

  4.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培训班。举办2期,每期招收学员120人,学制7天,时间分别为5月份、10月份,地点待定。培训对象为全省各市、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中未参加安全生产执法资格培训的人员。    

  (三)专题业务培训班  

  5.职业卫生监管业务培训班。举办1期,培训学员120人,学制3天,时间为4月份。培训对象为全省各市、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中负责职业卫生安全监管相关工作的人员。 

  6.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业务培训班。举办1期,培训学员120人,学制3天,时间为5月份。培训对象为全省各市、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中负责综合监管相关工作的人员。 

  7.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业务培训班。举办1期,培训学员120人,学制3天,时间为5月份,地点鞍山市。培训对象为全省各市、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中负责政策法规相关工作的人员。  

  8.安全生产执法业务专题培训班。举办1期,培训学员120人,学制3天,时间为6月份。培训对象为全省各市、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中从事安全监管执法相关工作的人员。  

  9.粉尘防爆、有限空间、冶金煤气专项整治及事故调查处理专题培训班。举办1期,培训学员120人,学制3天,时间为6月份。培训对象为全省各市、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中负责金属冶炼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相关工作的人员。 

  10.办公室系统业务培训班。举办1期,每期培训学员120人,学制3天,时间为7月份。培训对象为全省各市、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中负责文电、档案、保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信访相关工作的人员。  

  11.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业务培训班。举办1期,培训学员120人,学制3天,时间为7月份。培训对象为全省各市、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有关单位)中负责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的人员。  

  12.乡镇街道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班。举办1期,培训学员120人,学制3天,时间为8月份,地点待定。培训对象为试点地区乡镇街道安全监管人员。 

  13.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业务培训班。举办1期,培训学员120人,学制3天,时间为9月份,地点营口市。培训对象为全省各市、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中负责非煤矿山监管相关工作的人员。 

  14.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业务培训班。举办1期,培训学员120人,学制3天,时间为9月份,地点沈阳市。培训对象为全省各市、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中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相关工作的人员。

  15.安全生产培训专题研讨班。举办1期,招收学员80人,学制3天,时间为10月份,地点待定。培训对象为全省各市、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中负责安全培训相关工作的人员。

  二、有关要求

  1.凡是纳入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干部培训计划的班次,培训费用由省安全生产监管局承担。各培训班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省局人事处会同有关处室负责指导协调省局宣传教育中心等承办单位,按照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培训大纲及相关培训文件要求,认真设计培训课程,精心组织培训,确保培训的效果和质量。 

  2.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干部培训工作,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局组织的各项培训。同时,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年度干部培训计划,做好辖区内乡镇街道安全监管人员的专业培训,全面提升素质和专业水平,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

  3.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继续实行安全执法证到期换证复审制度,安全监管人员参加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组织的干部培训班、全国安全监管干部网络学院网络培训、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视频专题讲座及相关干部培训情况视为继续教育学时,作为到期换证的重要考核依据。 

  

              

                                      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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