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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制造业企业危险气体作业场所安全标准》(征求意见稿)和《钢铁企业煤气报警器设置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5日

信息来源: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处

关于公开征求《制造业企业危险气体作业

场所安全标准》(征求意见稿)和《钢铁企业煤气

报警器设置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根据辽宁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安排,省应急管理厅组织起草了《制造业企业危险气体作业场所安全标准》和《钢铁企业煤气报警器设置规范》2项地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2),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反馈意见请填写征求意见表(见附件3),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lnakys@163.com),或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号136室(邮编:110032)。

  联系人及电话:张驰,024-86907739;李福龙,024-81862268。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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