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7日
信息来源:综合处
关于征求《辽宁省矿山应急电源配置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已截止。经征集,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省内外矿山企业地面变电所两回路停电的重大涉险事件教训,提高全省矿山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可靠性,避免类似险情再次发生,我厅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形成《辽宁省矿山应急电源配置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征求修改意见。
请将修改意见加盖公章于8月27日前通过传真、信函反馈省应急管理厅。
联系人及电话:张立超,024-86909383(带传真)。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号211房间。
邮政编码:110032。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8月18日
【关闭窗口】
【打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