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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组织开展全市醇基液体燃料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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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组织开展全市醇基液体燃料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加强醇基等液体燃料安全监管工作部署,锦州市应急局充分发挥市安委办的职责,勇于担当、认真履责,组织开展了全市醇基液体燃料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了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是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醇基燃料的安全风险。醇基燃料是以甲醇、乙醇等醇类物质为主体配置的燃料,同时掺入了一定比例的烃类、组分油等其他液体燃料和水。常用于取代燃料柴油、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作为燃料使用,被广泛应用到酒店餐饮、农村酒席、家庭厨房、学校和企事业单位食堂等场所。醇基燃料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风险较大,一旦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极易引发事故。要充分认识醇基燃料的安全风险和危险特性,持续深入开展醇基燃料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防事故发生。

  二是明确分工,严格落实政府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公安、交通、住建、生态、应急、市场、消防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全面排查治理醇基燃料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储存、处置和产品质量等各环节的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醇基燃料的行为,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场所。商务、文化旅游、民政、农业农村、教育、卫生健康等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加强相关行业领域醇基燃料使用的安全整治,监督指导企事业单位规范使用和安全管理,严防使用、储存环节发生事故。

  三是认真排查,全面整治安全风险隐患。一要组织全面摸排,要在本级政府统一领导下,政府和部门主要领导牵头,自社区、村至县级政府和部门自下而上逐级摸排,对辖区内醇基燃料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和使用场所进行网格式全面排查,实现全面起底,精准画像。二要建立清单台账,县级政府汇总所有县级部门排查情况,形成县级政府台账,上报市安委办;市级职能部门汇总本系统县级部门及市直企业排查情况,形成市级部门台账,上报市安委办。三要排查治理隐患,在企业单位完成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对醇基燃料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和使用场所实施全覆盖检查。四要严格分类处置,要根据排查结果,实行“一企一策”“一户一策”分类处置,强化醇基燃料行业精准治理和整体提升。

  四是严格执法,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严格实施源头治理,形成高压态势,加大执法处罚力度,采取突击检查、暗查暗访、联合执法等方式,严肃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醇基燃料的行为。要加强行刑衔接,对违法生产经营、储存和餐饮使用涉嫌危险作业、危害公共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五是加强宣传,营造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醇基燃料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等环节安全注意事项,普及醇基燃料安全知识,宣传醇基燃料的危险特性,加深群众对醇基燃料易燃、有毒等安全风险的认识,增强安全意识。及时曝光典型非法违法案例,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醇基燃料行为,落实线索奖励办法,激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使用行为,形成社会关注、群众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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